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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检察长亲切会见全国案管业务竞赛获奖选手

吕盛昌、宋文娟参加会见

  • 日期: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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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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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1月21 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亲切会见从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载誉归来的我省获奖选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宋文娟陪同。

    在听取参赛情况汇报后,吴鹏飞检察长首先对我省检察机关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吴鹏飞检察长高兴地说,在高检院举办的首届全国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你们奋力拼搏,展现出了良好的素质和风采,在全国众多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取得了骄人战绩,这是你们多年来加强学习、勤于实践的结果,也是全省案管部门扎实履职尽责、狠抓队伍建设的充分体现。你们为全省检察机关争了光,我代表省院党组向你们表示热烈祝贺!

    吴鹏飞检察长指出,案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恪尽职守,在案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有力推进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省院党组对全省案管工作是满意的。当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希望获奖选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省案管部门以这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前不久结束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上,我省检察机关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淄博市院案件管理中心助理检察员王淑雯、泰安宁阳县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员苏康两位同志荣获“ 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菏泽市院案件管理处副处长刘峰同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三人均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省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会见结束后,宋文娟副检察长主持召开总结座谈会,指出,通过这次竞赛不仅充分展示了山东案管人的风采,锤炼了能力,也大大提振了士气,凝聚了正能量,为我省案管工作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曹建明检察长在接见全国检察机关案管业务竞赛选手和吴鹏飞检察长在接见我省获奖选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起点上推进案管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抢抓机遇,因势而谋,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这次全国竞赛举办得非常及时、非常重要、非常成功。我们要全面落实高检院岗位素能标准,进一步提升规范司法统筹能力、业务分析研判能力、信息系统应用能力、业务综合指导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具备法律工匠精神的案管队伍。三是切实把竞赛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创新开展的实际举措,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等职能上有新作为,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我省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省检察院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集训的部分全省案管业务标兵参加了活动。 鲁剑轩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