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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敬波到威海、烟台调研督导反贪办案工作

  • 日期: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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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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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黄敬波先后到威海、烟台调研督导反贪工作。烟台市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威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分别陪同。

    黄敬波对两市反贪办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市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将反贪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办案力度大,重点案件查办成功,整体办案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就贯彻落实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查办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黄敬波局长强调: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讲政治与讲法治的关系,重点案件政治敏感性强,标准要求高,不容半点马虎,必须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讲大局、讲法治,遇到问题及时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与一般案件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重点案件要办好,同时要积极查办一般案件,确保整体办案规模平稳健康发展;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履行主体责任与强化上级院反贪部门业务指导的关系,重点案件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担当作为,履行查办重点案件的主体责任,同时上级院反贪局要强化对重点案件的业务指导督导,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加快办案进度、提高侦查效率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的关系,既切实提高侦查效率,更要重视规范司法,确保办案安全;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交办的案件事实与交办的案件线索的关系,对交办的案件事实要坚持实事求是,固定完善证据,对交办的案件线索,必须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主案与辅案的关系,把查办重点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涉及的其它案件要服务主案、保障主案的查办,做到全案全结,不留尾巴;要正确处理查办重点案件侦查工作与侦查监督、公诉、刑执、技术等部门的关系,加强协作,接受监督,争取支持,形成合力,推动办案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