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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学出检察特色做出沂蒙精神

  • 日期:201608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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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8 日,入伏的第二天,笔者在临沂市检察院,感受到了火热而别样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两学一讨论,学用相结合

    7月18日上午9:00,临沂市检察院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九十五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除了每月两个固定学习日之外,临沂市检察院还有一个党建活动日,定在每月的26日。党建活动日也是党支部组织活动日。

    在固定学习日里,各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学习系列讲话、党章党规、检察业务。在党建活动日里,每位党员就学习的内容进行研讨,开展组织活动,交流思想、探讨工作、落实责任。

    临沂市检察机关还利用丰富的红色资源和“东点西线”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市检察院机关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参观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郯城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到周恩来纪念馆接受教育,重温入党誓词。

    7月8日,临沂市检察院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既有党章党规、系列讲话,还有刑法修正案九、两高的司法解释等最近公布的法律。

    据了解,临沂市检察院制定了机关考试办法,每年组织两次考试,考试内容围绕检察干部应该熟悉和掌握的党建基本知识、社会管理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命题,通过考试检验干部观察问题、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侧重综合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注重检验岗位实际技能。对考试成绩优异的干警和部门,予以奖励。

    党徽戴胸前,责任记心间

    走进临沂市检察院大楼,人们就会发现,有不少身着便装的检察人员都戴着一枚党徽,鲜红的党旗,金黄色的“为人民服务”,显得格外醒目。

    党员干警工作时间佩戴党徽,这是临沂市检察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自选动作”,也是临沂市党政事业单位率先推行全体党员佩戴党徽的单位。

    “我们一直想推行这一做法,没想到,市检察院做到了。”临沂市市直机关工委一位领导调研时,不断为这一做法“点赞”。

    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鲍峰说:“让党员干警佩戴党徽,一方面让他们亮明党员身份,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断增强自己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另一方面使党员干警可以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时时刻刻警醒自己。”

    临沂市检察院还为党员干警和支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深入开展“一室一品”创建,发挥处室与支部融合的优势,以创建“学习型处室”、“创新型处室”、“司法规范化处室”等8类处室为抓手,推进特色化处室创建。通过“一室一品”创建,发现、培养更多的优秀集体,促进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多元化发展,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走在前列”。

    设立党员先锋岗,选取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经验丰富的党员同志设立“党员先锋岗”,把党员的岗位职责摆出来、工作目标任务提出来,通过为干警树立标杆,引导检察干警立足岗位创新发展,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形成了生动活泼的良好工作局面。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