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要闻 第1版

济宁:强力推进虚假诉讼监督

  • 日期:201608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五起案件当事人为达到房屋过户目的,通过伪造借款合同、借条等方式,通过虚假诉讼,骗取法院对案件作出调解。汶上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抽调一名反渎局副局长与民行部门成立专案组,济宁市检察院及时抽调人员予以指导,经多方调查取证,很快获取关键证据。2016年6月6日,济宁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审五案调解书,驳回周某等5人的诉讼请求。6月17日,举报人宋玉萍平送来“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表示感谢。

    这是济宁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成功查处的又一起典型案例。2015年以来,济宁检察机关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证据简单、便于伪造、容易调解造成发现难、查处难、处理难等诸多难点问题,立足民行部门人员少、力量弱的现实情况,内外结合形成打击合力,通过严把办案质量关,使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4 件,涉案金额达3000 余万元,其中抗诉 10件,发送再审检察建议4 件,法院已改判5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查4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争取支持,积极借助外力

    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具有发案率高、调解结案率高的特点。济宁市检察机关将这“两高”案件作为发现重点,以民事检察部门受理申诉案件为载体,改变等案上门的保守思想,借助民行检察联络点、联络员和派驻检察室等平台,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虚假诉讼类型、如何识别虚假诉讼等,让群众更直观、更深刻地了解虚假诉讼案件的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群众提供线索的积极性。

    同时,主动加强与人大、政法委、法院、公安、司法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争取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虚假诉讼案件的线索发现、申诉代理、资料查阅等方面为律师提供方便,努力拓宽案件来源,积极向外部“借力”。

    2015年11 月,汶上县检察院在办理何某、蔚某虚假诉讼案件时,办案人员发现蔚某因涉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菏泽市曹县公安局刑事羁押。汶上县检察院在确认这一信息后,立即启动信息共享、办案联动机制,通过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菏泽市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协调,对涉嫌两起虚假诉讼案件的被告人何某及其妻子蔚某进行了提讯、辨认取证,及时固定了关键证据。

    加强协作,形成内部合力

    2016年2月,鱼台县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等多人涉嫌三起虚假诉讼案件的过程中,鉴于涉案人员多、标的大、案情错综复杂,该院不仅专门从反渎局抽调侦查经验丰富的侦查人员配合民行科调查取证,使民行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有了底气,济宁市检察院民行处还多次组织全市民行业务专家以召开案件分析会的方式给予指导,尤其是在调取当事人诉讼动机证据、防止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方面,都明确指出了具体的办案思路及取证要点,确保了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队伍配置相对薄弱,仅靠一己之力办理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难度较大。不但要善于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还要加强内部的协调。”济宁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郑晓东表示,在虚假诉讼识别、制定工作方案以及调查核实阶段,与下级检察院之间始终保持及时沟通,靠前指导。而在查证环节,则注重协调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给予必要配合,必要时及时抽派力量帮助开展工作,与基层检察院一道化解难题。

    据了解,为加强内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济宁市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济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行部门与反渎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的规定》、《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技术协作的实施办法》 等,逐步建立起了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侦查部门为主导,多部门主动配合的查办格局,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及时高效的查处机制。

    摸索规律,提升办案能力

    近年来,当事人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滥用诉权,通过虚假诉讼获得非法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日益增多。在修改后民诉法的背景下,如何准确地判断识别虚假诉讼、加强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济宁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以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的形式,积极探索虚假诉讼发案规律,并大胆尝试有效监督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应用能力、证据甄别能力、询问突破能力、程序规范能力、文书说理能力。

    在办案实践中,围绕虚假诉讼案件的起诉事实、书证、证言之间客观上表现出来或者隐藏在表象下的可推理判断出来的瑕疵、矛盾,先后梳理制定出详细的调查取证、询问提纲和安全预案,并逐步形成了通过对起诉书、合同书、借条、鉴定意见书、庭审笔录等主要诉讼材料的细致审查,精准找到案情突破口,集中人员和时间全面、快速固定证据,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成案率的办案模式。

    7月26日,济宁再次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岗位练兵暨“优秀办案人”评选活动。“虚假诉讼严重伤害了司法权威,并可能导致司法腐败。济宁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为维护法律威严和司法的公信力,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作出不懈的努力。”该院副检察长孔凡学在总结讲话时铿锵有力地表示。

    张亚宁  孔韶华  李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