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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有了“法律明白人”

——德州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侧记

  • 日期:201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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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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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津县的张某因一起合同纠纷不服法院判决,经常到检察院无理缠访。检察官多次解释无果后,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邀请律师介入为张某解疑释惑。张某一连咨询了4 名律师,终于心服口服,表示接受判决不再无理上访。

    今年以来,德州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如今,法律“明白人” 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找律师咨询、请律师代理正逐步形成常态。

    检察主导多方联动  构建沟通对接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重复访高发、久访不息,特别是部分信访群众因受经济条件和法律意识所限,信访不信法,对检察监督期望过高,存在“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一闹全解决”的偏差心理,既加重了群众诉累又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

    2014 年,德州市检察院总结德城、宁津、乐陵等部分基层院律师参与接访的实践经验,研究出台《德州市检察机关第三方介入接访的实施意见》 。 今年又借着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东风,积极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反复协调、沟通,会签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办法)》,从全市律师中遴选中业务水平较高和社会责任感的律师纳入人才库,定期到检察院值班。

    “律师素质高是基础条件,我们还要建立对接平台,保障律师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种便利和条件,比如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保障查阅案件材料等律师权利,保护人身安全。”德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贾维力说。

    3月1日,全市12个基层院全部按照“五有”标准建成律师服务室,在接访场所显要位置挂上统一定制的门牌。(下转二版)本版编辑 赵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