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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入新媒体时代 高唱检察正气歌

—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纪实

  • 日期: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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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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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月 11 日上午,省检察院办公楼二楼,一场特殊的启动仪式正在进行。随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李建军,大众报业集团社长、山东互联网传媒集团董事长梁国典共同按下启动球,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正式启用。

    “新媒体工作室的成立,意味着山东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必将对进一步传播好山东检察好声音,讲好山东检察好故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吴鹏飞检察长用如此豪迈的语言来阐释新媒体工作室成立的意义。

    同样,省委宣传部李建军副部长称赞省检察院在新媒体建设方面“首屈一指”;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宋安明处长认为山东省检察院新媒体工作“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2014 年 12 月,省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决定成立新媒体工作室,要求“ 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徐安江带队到北京、成都、武汉等地学习考察,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宣传处在人员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一人专门从事新媒体工作室筹建的各项具体工作。经过9 个多月紧锣密鼓的筹备和建设,今年10月,新媒体工作室满载着期待精彩亮相。

    该工作室分为演播区、会议区、办公区三个功能区。演播区能独立制作新闻直播和访谈类视频节目,会议区可以召开20人的小型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办公区可容纳8名工作人员日常办公。

    据了解,工作室目前还可以实现对省检察院新媒体运行维护、 对全省检察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对全省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导控、 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四大功能。(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