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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坐堂﹄接访让信访回归法治轨道

我省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律师参与化解︑代理信访案件系全国首家

  • 日期: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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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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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2月 14 日,省检察院在济南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推进会议,在省、市、县(区)三级检察院全面启动该项工作。这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家。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介绍,今年,济南、临沂、日照等地已经开展相关试点工作,邀请律师“坐堂” ,参与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66件,息诉199件,积累了工作经验。这次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于2016年1 月底前,全面建立由律师协会派驻检察机关的“ 律师服务室”,为信访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请律师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诉,以及帮助信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信访群众如需律师为其代理申诉,可以自愿有偿委托,并可以从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公示的律师库中选择律师,律师会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经济特别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些活动均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

    根据省检察院相关指导意见,律师可以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分析、评议。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检察机关原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检察机关有专人按照专门办理流程,来依法处理和答复。

    王成波表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次会议是一个推进会、动员会,代表检察机关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还需要加大力度,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有关单位一道,共同构建律师选派公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监督管理机制等,确保上级部暑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省检察机关还将针对该项工作,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让信访群众满意。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霍建平应邀出席这次会议,他认为,这项工作是一项多赢的工作。对信访群众而言,拥有公益法律顾问,申诉会更加合法、更加有效;对律师而言,是律师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动实践;对检察机关而言,可以借助律师这一社会第三方的力量,推动化解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济南市检察院、历下区检察院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工作,济南、 临沂、 日照等五个市、县(区)检察院交流了工作经验。

    赵正杰  孙宏健  李昌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