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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团”背后的传销骗局

  • 日期: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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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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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万会员!4000万收入!“ 一人团”网站的业绩让不少正规团购网站自叹不如,殊不知,这个“海市蜃楼”的背后,竟是“拉人头”赚钱的传销骗局。近日,烟台警方成功捣毁该横跨15省市的特大网络传销团伙,以李某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业受挫,10万元买下山东传销网络

    1967年出生的李某从沈阳一所国防学校毕业后,熟练掌握了计算机专业知识。2007年3月,事业屡屡受挫的李某通过朋友介绍,在北京认识了香港亿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阿伟。表面打着商贸公司招牌的阿伟,其真实身份却是一个错综庞杂传销网络的领头人。李某因为阿伟看到网络传销蕴含的暴利。回到烟台后,李某给阿伟汇了10 万元钱,成功拿下“亿通”在山东的总代理。从 2008年8月开始,他通过“亿通”开设的易购商城网站,打着“电子商务”推销产品为幌子,采用“拉头人”赚提成的方式非法从事网络传销活动。果然,没出几个月,李某的买卖便肥的流油。

    “靠山”蒸发,自己搭建“传销帝国”

    2008年11月,香港“亿通”突然消失,总经理阿伟人间蒸发,几万传销网络的“人肉棋子”眼看着就要分崩离析,为了留住这批“财神爷”,冷静下来的李某自己购买下了易购商城网站的域名,并从东北找了多名IT高手维护网站,冒充“亿通”公司继续按照以前的运作模式进行网上经营。李某还花重金聘请了包括张某某在内的一帮能说会道的传销骨干作为左膀右臂,自己则成了名副其实的大老板。

    2011年2月下旬,就在准备大干一场之际,突然东窗事发。李某被湖南省屈原公安局刑警大队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逃抓获,几个月后,当地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使李某暂时“逃过一劫”。

    寻求亲信,将亲弟拉进“老鼠窝”

    有了这次教训,李某非但没有收手,反倒认为是自己身边亲信太少所致。为此回到烟台后,他竟然将自己的亲弟弟拉近了“传销圈”。为逃避公安机关侦查视线,李某通过其父亲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名为烟台菲特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建立起名为“ 一人团”的团购网站,以及“ 易购88”的网络商城。暗地里他将原“亿通”骨干成员悄悄吸收进新建网站,以两个新网站为掩护,并以推广新型电子商务加连锁购物中心为名,吸引网民购买网站商品或加盟服务店等方式获得会员资格,之后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不断扩张发展会员的数量,将“拉人头”作为奖励返利的依据,大肆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延伸“触角”,8万人成了“祭品”

    随着越建越大的传销“金字塔” ,李某知道必须得派人经常对低层的会员进行洗脑才能维持自身利润的稳定。于是,他先是在烟台开发区夹河苑北侧,租了两排共20间隐蔽的平房当办公场地,公司下设客服、财务、采购、仓库等7个部门,30多名员工负责调度全国的业务以及存放货品。

    总部建立完成,他又在河南、湖南、安徽、山东等地安排张某某等人负责整个传销网络的发展及管理工作,业务很快覆盖到江苏、云南、浙江等15个省市。随着会员人数呈几何倍数的增加,李某的“传销王国”像一个急速滚动的雪球,越滚越大,短短两年多时间,仅“一人团”设立的会员系统接收汇款4000余万元,累计注册会员 8万余人次,甚至比一些正规的团购网站还要火爆。

    神兵天降,一网打尽涉案嫌犯

    但这个越滚越大的“雪球” 最终被烟台警方纳入到侦查视线。今年5月12日,烟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首先看出端倪。随后,分局迅速作出决定,以经侦大队为主,从刑警、网安、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专案民警分组奔赴涉案的15个省市,初步掌控了“一人团”传销涉案人数总数约 4000人。经多方分析研判,链条基本梳理清楚,全线收网的时机已经成熟!7月 18日,一张声势浩大的抓捕大网悄然拉开。120 多名参战民警,兵分多路,直扑李某的公司总部、李某父母家、李某弟弟家以及其设在山东德州、山西长治等地的分部。

    在李某的公司总部,民警当场查扣涉案电脑40多台,所有证据被完整保留了下来。 随后,烟台和其他抓捕现场也相继传来捷报。在山西,该团伙的重要骨干张某某正在给50多名传销人员授课洗脑,抓捕小组不待台下的人反应过来,就给这个正讲述“致富发财秘籍”的导师带上冰冷的手铐。至此,“一人团”的8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内幕揭秘,“电子商务”设陷阱

    一个小小的团购网站,缘何“一夜之间”变成拥有8万会员的“传销王国”?原来,李某为菲特公司总负责人,他的弟弟负责“ 一人团” 网站相关管理工作,下设张某某等四名总裁级别骨干会员;再向下设立覆盖全国各地的策划骨干会员 32名,他们分别管理自己所属区域设的市级、区级店铺及其以下等级会员。

    人们通过自己购买或经上线介绍购买“一人团”网站 486元、2430元、4860元、14580元四种价格的 A 类产品,可以分别取得“优惠顾客”、“二级团购商”、“一级团购商”、“服务中心”相应的会员等级以及二次订货优惠价。这时,上线就会适时出现,鼓动消费会员拉更多的人头进入这个网络购买商品,一旦购买到一定数额的商品,上线就会得到提成。而被发展的下线得到实惠后,往往会再去寻找自己的下线,以此类推,一个永无休止的金字塔就这样慢慢搭建起来。徐忠  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