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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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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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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市正方建安有限公司钢城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钢城区宏祥建设工程施工处诉你单位及莱芜市正方建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辛庄便民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马强:本院受理原告乔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钢民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新益龙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莱芜市京安锻压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远征新技术堆焊有限公司、张娟、韩志刚、张翠香、李宗勤: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新益龙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莱芜市京安锻压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山东远征新技术堆焊有限公司、张娟、韩志刚、李贞、张翠香、李宗勤、李京安:本院受理的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鑫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顺一:本院受理亓建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莱城商初字第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耀宝: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庆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莱城民初字第2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劲松:本院已受理(2013)莱城民初字第1705号原告付同花诉刘劲松、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劲松:本院已受理(2013)莱城民初字第1706号原告郭心春诉刘劲松、 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魏宁、聂恒磊 :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健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莱城民初字第1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茂庆:本院受理(2013)莱城民初字第1817号原告段元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宗勤、山东远征新技术堆焊有限公司、莱芜市京安锻压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张翠香、李贞、李京安: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青岛红石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许军奇、吕蕊:本院受理原告景如发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于2013年8月15 日对原告赵怀平、周宝林与被告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作出(2013)枣民二商初字第 44-1号民事裁定书。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枣民二商初字第44-1 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移送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现将上述请求作为上诉状副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再经过十五日答辩期,若你届时未提出答辩,本院即将本案报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连峰、李苹:本院受理原告刘斌、王玲诉你们和陈光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3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将:本院受理原告陈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 2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洪勇:本院受理原告孟召辉诉你和何明、陆钢、刘泉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21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鹏:本院受理原告孙玉玲、殷慧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民初字第3968、397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22 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民、张书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元建诉你们和郞 晔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列进、孔龙:本院受理原告杨列斗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20 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龙海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开发区鑫旺贸易有限公司、肖厚新、崔继平、谢卫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齐昉 :本院受理原告陈传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民初字第64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佳兴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士领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市中民初字第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继民、孙法玲:本院受理王建因与张继民、孙法玲追偿权纠纷,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2)台商初字第694 号民事判决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3年12月 26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卫华、褚福尚:本院受理枣庄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张长利、常卫华、褚福尚租赁合同纠纷,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2012)台商初字【泥沟】第84 号民事判决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营:本院受理原告邢付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恩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邱化水: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伟与被上诉人新泰市新中建设安装有限公司、王汉富及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泰安市肥城市人民法院(2012)肥民重字第38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和红 :本院受理的新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新泰市三鑫机械有限公司、新泰市银海药业有限公司、李和红、武金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泰民申字第 76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和红:本院受理的新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新泰市三鑫机械有限公司、新泰市银海药业有限公司、李和红、武金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泰民提字第 21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义华、梅长华、赵风英、亓恒永、泰安市泰山区黑马鞋店、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燕峰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1)泰山民初字第 980 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于衍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武广、陈吉宏:本院受理孙广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梁吉亮:本院受理鲁福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海宾、戚元涛:本院受理潘荣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秋安、孙士华:本院受理潘荣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东平县津东脱水菜厂:本院受理刘芝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传军:本院受理史祖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秦辉、刘苓妮、李起更、焦恩荣、王东、李国丽、刘爱菊: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秦辉、刘苓妮:本院受理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一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张福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赵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肖兆荣:本院受理郑兴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守芹:本院受理李传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田树积、苏秀苓:本院受理郭亚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保军 :本院受理巩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静、新泰市辉腾经贸有限公司、青海天益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正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东平正通粮储有限公司、陆书伟:本院受理石月喜、蒋明振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彭延民:本院受理祁亚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凤英:本院受理陈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宁阳县东阳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刘德明、丁兆明、刘中飞:本院受理原告宁阳县鑫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宁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你们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武滨:本院受理陈绪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汪自莲:本院受理袁恒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宗才:本院受理任晓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 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姜文华:本院受理张灿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州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平分公司、徐州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保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牛红伟:本院重审原告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与李李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吉平、杜春红、张忠鹏: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曹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赵震、马文琦、魏坤:本院受理原告张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茂永、田家忠:本院受理原告陈园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按撤诉处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薛民初字第134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茂峰:本院受理原告杨其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薛民初字第1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薛民初字第1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唐传东:本院受理原告刘通庆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乐商初字第1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延杰、高书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仲诚、贾中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乐商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徐世德: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原潍坊市坊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荣昌、刘恒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坊商初字第 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徐世德: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原潍坊市坊子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荣昌、刘恒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坊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庆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恒久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与马晓云、马文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坊商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维亮、王孔芹: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恒久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坊商初字第7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阿尔诺维根斯晨鸣特种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执行你公司社保征收一案,现已审查完毕,对申请执行人作出的2013001号责令限期缴纳决定书本院已裁定准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3)寿执他字第8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该裁定限你公司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2013001号责令限期缴纳决定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吴万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 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福成:本院受理原告张德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3)寿丰民初字第263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孙兴杰、李小洁:本院受理原告郑宁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丰城人民法庭领取(2013)寿丰民初字第182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玲、孟兆勇:本院受理原告于俊芝诉被告王玲、孟兆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3)奎商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丁永杰、寿光市鹏达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丁永杰与被上诉人李英贵原审被告张义来、寿光市鹏达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3)潍民终字第13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潍坊大兴建筑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号码为 20300052 20218564,出票日期为 2013年7月9 日,到期日为 2014年1月8 日,票面金额为 200 000元,付款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潍坊市分行、出票人为潍坊高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潍坊大兴建筑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90 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淑娟:本院受理原告于升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乐红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红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芦金智:本院受理原告马琳诉被告芦金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3)奎商初字第2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武法香、郑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建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奎民一初字第 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于晓静、王会军、张伟东:本院受理原告王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奎民一初字第 99号、第1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汨江、吕泽美、王汨泉、贾友娟、魏清海、刘季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诸昌商初字第109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将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汨江、吕泽美、王汨泉、贾友娟、魏清海、刘季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诸昌商初字第111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将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汨江、吕泽美、王汨泉、贾友娟、魏清海、刘季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诸昌商初字第109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将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 分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案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焕亮、王金会、管延明、徐治秀、陈世春、王秀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与你们六人其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六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 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皇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原告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12)诸民初字第1577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丽:本院受理原告诸城市鲁能电器有限公司与你、诸城市祥和木业有限公司、马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诸民初字第 1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志森、刘福利、刘福德、张春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延东、赵同祥: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平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寿商初字第 1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朱光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市兴胜卷帘机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寿胡商初字第7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思恩、张永林、孙会芬、张建铭、张爱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炳涛、杨成全、杨成勇、杨国祥、张金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爱文、张永林、孙会芬、张建铭、张思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国祥、杨炳涛、杨成勇、杨成全、张金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成全、杨炳涛、杨成勇、杨国祥、张金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周景祥、马全之、马恒友、李国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金光、杨炳涛、杨成全、杨成勇、杨国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胡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于西千:本院受理原告邵起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元会:本院受理原告陈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守茂、刘守良、刘守孝:本院受理原告刘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14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孝昌:本院受理原告李红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寿光市人民法院稻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赵锦波:王修训与你及赵树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赵树丰不服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2012)寿稻民初字第4344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我院定于2013年12月30日 09时 30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德强:刘风春与你及韩德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韩德刚不服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2012)寿稻民初字第4083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我院定于2013年12月30日 08时 45分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凡进:本院受理原告王爱霞诉孟凡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金锡、刘佃美、赵帅、李全文:本院受理原告李风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玉美:本院受理原告宋曰辉诉被告刘玉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阿陀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宋嘉:本院受理原告王琳诉宋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尹金国、尹立宁:本院受理原告尹进波诉尹金国、尹立宁担保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尹金国、尹立宁:本院受理原告庄玉新诉尹金国、尹立宁担保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