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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杯”纪念建党90

  • 日期:201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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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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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人民法官党员意识是提升人民

    党员意识有着丰富的内涵,从意识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包括角色意识、执政意识、共产主义信念、党章意识、群众意识等。党员意识的内容与我国对法官的要求、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脉相承。我国《法官法》规定,担任法官必须“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党员意识就是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的具体表现形式。《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人民法官忠诚司法事业、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形象的具体规定,是对人民法官树立角色意识、执政意识、忠诚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等党员意识的具体要求。人民法官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并将具体的党员意识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提升自身的(二)强化人民法官党员意识是解决突出

    党员意识是客观的但不是自发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市场多元化条件下,少数党员法官在增强党员意识、世界观的改造上存在模糊认识,对党的宗旨认识错误,党性不强,加强法官的党员意识,进一步坚定法官的理想信念,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群众反

    (三)强化人民法官党员意识是践行“ 三

    个至上”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

    想。将“三个至上”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是一个由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当前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党的事业的要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审判工作的需要还不适应,还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问题的根源是党员意识不强,只有加强党员意识锻炼,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落实“三个至上”的指导思二、(一)强化人民法官理论意识,用先进的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广大法官只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才能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才能把所从事的司法审判事业与党的伟大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与国家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践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强化人民法官政治意识,坚持正确

    方向就是目标,人民法官强化政治意识,首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其次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办案,想问题做工作的根本尺度,就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再次要严守政治纪律,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三)强化人民法官道德意识,用高尚的

    情操是人们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只有情操高尚,才可能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和良好的个人声誉,而“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

    最终保障。”法官要有良好的品行和良知,要有善良正派、戒骄谨慎的品格,要有表里如一、有容乃大的美德,要有耐得住寂寞,(四)强化人民法官作风意识,密切与人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说到底就是党性问题。”作风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人心向背,作风好,人民群众就会拥护信任,作风不正,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首先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把法律规定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注重案件的分析研究和调查研究;其次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重视群众,贴近群众,想着群众;再次要发扬批评和自我三、强化人民法官党员意识的途径和方

    1、加强多方面学习,在学习中增强党员意识。马克思把学习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学习对于法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学习法律已经不是法官学习的一部分,而是工作和生活的重要部分。此外,法官还要学习现代科学知识、现代经济知识、文化知识

    2 、 加强工作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党员意识。人民法官应勇于实践,安心扎根于基层,在工作的一线发现和解决问题。谁能和人民群众走在一起,同甘共苦,谁就能受到人民

    群众的称赞;谁善于在矛盾突出的地方,积极解决这些矛盾,谁就能担当审判的重重任。鱼台县人民法院王鲁法庭副庭长朱志同志,扎根基层,情系百姓,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生动诠释了新时期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模范法官的高尚境界,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是广大人民法官学

    3、加强党内生活,在党内生活中提升党员意识。要认真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法官的党员意识。对工作中的问题要提出意见,开展批评;要在大家的帮助下开展正确的思想斗争,勇敢地接受别人的批评,认真改正自己的不足;要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

    4、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中修正党员意识。在工作上要主动接受法律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在生活上要接受党纪法规的监督,经常对照党纪法规检点自己的言行,在作风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群众的意见作为改正错误的标准,见微知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