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齐鲁晚报>今日青岛 Q01

青岛新规严打假材料办落户

提供虚假材料三年禁落户

  • 日期:20100817
  • 作者:记者 管慧晓 刘玉
  • 来源:齐鲁晚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管慧晓  刘玉彩)打着引进人才的名义,实则利用政策来办理落户。16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对有这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单位的人才引进申请一年内将不再受理,拟引进人员的申请三年内不受理。

    据介绍,目前青岛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利用人才引进政策,虚报人才引进计划来办理落户青岛市区的情况,个人向用人单位提交虚假申报材料来落户的也有不少。为此,16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对员工的诚信教育,对引进人员的品德、经历和表现等进行重点考察,多渠道了解拟引进人才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员工建立诚信档案,以促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人才引进部门还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诚信调查机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和鉴定。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要记入人才引进诚信不良记录。

    对于存在的帮助拟引进人才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知情不报的、未按规定与拟引进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而形成虚假挂靠等五种行为的用人单位,其提出的人才引进申请将一年内不再受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申请除外。拟引进人员有六种行为的,三年之内不再受理其本人的人才引进申请。六种行为包括提供假学历、假证明以及填写的工作履历或现实表现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情况。经查实的虚假材料予以收缴,本人写出书面说明和诚信承诺,报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