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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新国标“十一”起实施

  • 日期:20090827
  • 作者:□见习记者 崔洪英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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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消费者不清楚

    □见习记者  崔洪英

    本报8月26日讯 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将于“十一”正式实施。新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增加了溴酸盐的限量指标。记者走访了解到,对于新标准很多市民一问三不知。

    8月26日,记者走访了市区沂蒙路上多家超市,查看了六种品牌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志,发现没有一种品牌的矿泉水标志上标有溴酸盐含量,其中只有一种品牌的矿泉水标示出了水源点名称。

    记者采访了几位在超市购物的市民,他们对即将出台的新国标表示不太清楚。“新国标中好像规定天然矿泉水要标示水源点名称吧?”一位姓徐的先生反问记者。

    临沂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新《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的相关资料和通知。一旦新国标正式实施,市工商局将严格按新国标对超市、商场、生产企业等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