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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日期:20081218   作者:   来源:本报讯
 
    尊敬的客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 2008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精神,自2008年l0月l日起,CDMA业务的经营主体已由中国联通变 更为中国电信。中国电信承接CDMA业务后,133/153客户历史积分在原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自2009年1月1日起新产生 的积分,按照中国电信积分计划执行。原133/153客户获得积分的有效期为三个自然年(含产生积分的当年),在三个自然年 内产生的积分均可连续累计到相应的第3年末。在第3年末,我公司将对第1年产生的逾期未使用或使用后剩余的积分执行 滚动清零,之后积分重新累计,依此类推。

    为最大限度回报CDMA133/153用户,原定的2008年 12月底对用户在2006年内的积分清零工作,推迟至2009年3月31日进行。自2009年1月起,我公司将组织积分兑换活 动,敬请关注并参与。

    积分查询方式:

    1.拨打10001客服热线查询。

    2.登录山东电信网上营业厅http://www.sdtele.com/ 查询。

    3.到电信自有营业厅查询。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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