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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开店闹哄哄楼下老人遭打扰
律师:住宅不能开店
日期:20081105   作者:记者 张同顺   来源:本报讯
 
    本报青岛11月4日热线消息 自从四楼住户在自家开了美甲店之后,楼道里每天上上下下的人流让住在一楼的苏先生不胜其烦。

    苏先生家住台东三路步行街附近,今年60岁,退休之后就喜欢图个安静,虽然家靠近步行街,但老人蜗居家里看看书、听听戏,十分惬意。但自己单元的四楼住户,他们近期开张了“家居式”美甲店,引来顾客美甲打破了原来的宁静。

    苏先生为此找过四楼,但是四楼住户表示自己的店铺是有工商牌照的,自己开店不需要经过整个楼层的同意,并称楼道是公共空间,顾客走公共空间理所当然。几番交涉下,四楼住户仍通过张贴窗外广告、发宣传广告等形式招徕顾客,对苏先生的解释只是“应该容忍”。至今,苏先生只能憋着气,拿四楼的做法无可奈何。

    青岛原君律师事务所于律师表示,作为普通住宅性质的住房是不能随便改为商用的,楼内开店需要获得规划及工商部门的许可,楼上下住户属相邻关系,应该相互尊重和体谅,如果四楼住户执意继续经营造成扰民,苏先生可以到规划及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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