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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600万元 滥用职权为情妇承揽工程
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案开庭
日期:20081015   作者:   来源:本报讯
 
    本报讯据《财经》报道,在“落马”28个月之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最终站上了被告席。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0月14日上午8时,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志华被控受贿一案。

    衡水市检察院指控,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其中滥用职权为其情妇王建瑞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刘志华被控罪名仅受贿一项。

    另据法院公告,王建瑞受贿案将于10月15日在衡水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王被控罪名也只有受贿一项。

    从煤炭工人起步的刘志华先后在北京市劳动局、国家劳动部工作,历任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市国家机关工委书记。1999年起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刘案发时在北京市九名副市长中排名第四,主管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国土房管、体育、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工作。

    刘志华的情妇王建瑞是北京一个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揽得国家网球中心、曲棍球场及射箭赛场等奥运工程。而刘志华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奥运场馆及北京市奥运期间数百亿美元的基础建设项目。

    2006年6月9日,刘志华被“双规”。6月1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北京市政府副市长职务。当日新华社的报道称,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2006年12月中旬,刘志华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衡水官方对于刘案开庭异常重视。第一审判庭为衡水中院最大的法庭,可容纳300余人。14日早上7时45分左右,刘志华妻子与儿子随同律师进入法庭。据有关人士介绍,两人已于13日下午办理好旁听证。

    据了解,刘志华系列“窝案”近期已渐次开庭。今年9月24日,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案亦在衡水中院审理。

    张文中原任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1月13日因牵涉刘志华案被警方带走。

    张文中涉嫌罪名包括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及诈骗。与其一同受审的,还有曾任物美高管的张伟春,罪名为涉嫌诈骗罪。

    但张案的起诉书未显示张文中与刘志华有直接的利益输送。

    刘志华,汉族,1949年4月生,辽宁盘锦人,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被免职前任北京市副市长,协助负责规划方面的工作,负责建设、国土房管、体育、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工作。兼任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指挥、北京市足球运动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志华(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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