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富裕人家娶媳妇。办喜事的这一天,亲朋好友和邻里乡亲都来庆贺。有一个小偷也混了进来,潜入洞房之内,藏到床底下。小偷本是想在晚上偷一些金银首饰离去,可是他没有料到,一直到了半夜,洞房内外仍是灯火通明,人们进进出出闹新房,始终没有办法下手。到了后半夜,躲在床底下的小偷实在是饥渴难忍,终于冒着危险爬了出来,拔腿就向外跑去。
闹新房的人们突然见到床底下爬出一个陌生人,就将他抓住送到了官府。
县官立刻升堂审问,小偷否认自己是一个窃贼,他说自己是娘家人请的郎中,小偷争辩说:“新娘从小就得有一种怪病,娘家人担心她的怪病复发,就让我跟来躲藏在床底下,以便及时治疗。”县官半信半疑,便利用有关新娘家的事情来试探,可小偷却对答如流,并说:“如若不信,可以让新娘来当堂对证。”
县官想,也只好这样了,便传令新娘子前来对质。可是,新郎家却宁愿输掉官司也不愿让新娘子在县衙里抛头露面。县官一时无计可施。一位老吏说:“我看这个被告一定不是好人,因为他断定新娘子不肯来当众出丑,才敢大言不惭地让新娘子来对质。如果把他放心,就是放掉了一个坏人。”县官说:“那么,怎么做才可以让他原形毕露呢?”老吏说:“被告躲在床底下,又是慌慌张张逃出的,新娘子是什么样子,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们可以如此这般,便可以让他原形毕露。”
县官闻计大喜,让人到妓院里去找了一个年轻的妓女,穿上了新婚的礼服,坐上了花轿,一直抬到了县衙。县官对小偷说:“新娘子来了,你可敢与她对质?”小偷说道:“有什么不敢。”边说边向走出花轿的“新娘”大声地叫道:“你的妈妈让我来给你治病,你为什么让你婆家的人把我当做小偷送到这里来了?”话还没有说完,县官一拍惊堂木:“来人!把这个无耻的小偷重打 50大板!”小偷这才知道已经骗不了了,慌忙地跪倒在地上,连连求饶。
上述故事的关键在于真新娘不愿出堂指证,使问题陷于僵局。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思路:一是直接设法作用于新娘,一是绕过新娘,另外寻找突破口。看来第二种“绕”的方法显得机巧易行些。就整个过程而言,略施小计,便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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