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遇难货轮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2月19日发表严正声明,部分内容如下:
1月3日,“新星”轮从泰国曼谷装载4978吨的袋装大米于1月29 日到达俄罗斯的那霍德卡港。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 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地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 2月11 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离港手续。但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离港手续。
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13日,俄方因“新星”轮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船追击“新星”轮。俄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轮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
俄舰不顾该轮安危,逼迫该轮返回那霍德卡港。该轮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2月15日凌晨3点06分,船长向期租人报告船舱大量进水,情况十分严重,要求联系代理安排拖轮。之后,所有发给船长的电文均未回复,船舶失去联系。随后,我司接到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电话,向我司核实“新星”轮是否发过SOS 求救信号,我司才得知该轮遇难。
该船共有16名船员,其中,中国船员 10 名,印度尼西亚船员6名。至 2月15日下午,我们从海上搜救中心得知8名船员获救,正在返回港口途中,其余的8名船员失踪,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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