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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店 镇 农 民 养 老 不 再 光 靠 儿 女
70岁以上老人全拿政府补贴
日期:20081219   作者:   来源:农村大众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马素美)济南市历城区郭店镇财政从明年起每年斥资150 万元以上用于发放养老补贴,该镇 28 个村的1796位 70 岁以上的农民将享此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2009 年每人70元/月,2010 年每人80元/月,2011年增到每人100元/月,再往后则根据经济情况适度增长。明年,全镇 28个村 1796位 70岁以上的老人就可以到镇民政领钱了。这一决定标志着郭店镇将建立起由财政供养的农民养老制度,农村老人养老从单靠子女变为镇级财政、村级补助与子女赡养相结合,这无疑是农民养老方式的一次较大突破。

    据了解,郭店镇财政从明年起每年安排150万元以上的资金发放养老补贴。

    据悉,围绕解决农民养老问题,郭店镇做了大量工作。2006 年,镇上投资100 万元建设了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居住面积1100平方米的养老院,设专职人员为老年人服务。全镇28个村普遍建立起了村养老金制度,每月给老人发30至400 元不等的养老金。各村还根据情况探索不同养老方式:如相公村每月给村民发300元钱,每季度免费供应粮、油、面,报销30% 的医药费,老人衣、食、住、医基本无忧;郭西村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商业街,全村 200多户平均一户拥有一个150平方米的商铺,农民实现了“以房养老”,每月有1000元至2000元或更多的租金收入。在一些集体经济条件较差的村,老年农民会获得每月几十元的补贴,过生日会收到村里送的蛋糕。

    一些有助于解决农村养老的其他措施也正在施行,如对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每月补贴 50元,郭店镇 2008年有200多人受益。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郭店镇提高了由本级财政承担的补贴标准,农民报销的药费可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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