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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观念现状及对策

莱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08 作者: 丁红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摘要:青少年法治观念普遍淡薄,犯罪形势日趋严峻并呈现低龄化等特点。因此,要构筑“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发挥学校主导性作用、家庭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引导性作用,丰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形式,有效杜绝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位一体”教育格局 丰富教育活动和形式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广大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提高社会文明指数和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的固本之道、治本之策。针对当前青少年法治观念和犯罪现状,需要我们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青少年法治观念现状分析
  笔者曾对本市十所中小学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能掌握普通常见法律知识的,小学生中寥寥无几,中学生也不到三分之一。绝大多数学生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知之甚少,还有的是一片空白。正因为法律观念淡薄,加之学校、社会、家庭等种种原因,青少年犯罪形势日趋严峻。通过对本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例调查发现,青少年犯罪所占比例每年以2个以上百分点递增。同时发现,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低龄化趋势明显。近年来,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未满16岁的人数在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比很大,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甚或片面地认为,未满16岁犯罪不用负责任,所以肆意实施各种犯罪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疯狂性。
  (二)暴力侵财案件占比较大。2017-2019年,莱州公安部门破获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暴力侵财案件占15.9%。一些在校学生自小娇生惯养,长大后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从开始的小偷小摸发展到溜门、撬门入室盗窃,甚至铤而走险采取暴力手段获取钱财,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残忍性。
  (三)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从调查结果看,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厌学或辍学者居多,其中大部分在初中阶段辍学,整日无所事事,轻活干不了,重活不爱干。违法犯罪所得在短期内挥霍一空后,往往继续作案,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四)团伙犯罪特征突出。大多数青少年由于思想不太成熟,缺乏作案经验,对犯罪心理压力较大,担心被害人反抗,因此经常纠集几人共同作案,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联合性。
  (五)畸形家庭子女或留守学生居多。许多青少年成长于贫困家庭、离异家庭、有前科劣迹人员家庭等畸形家庭环境,还有的是留守学生。这些青少年本属“弱势群体”,往往被老师学生看不起,遭到社会歧视,缺少基本关爱,导致他们逐步走向歧途,犯罪心态具有一定的逆反性。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导致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违法案件不断攀升的现象,有学校教育偏向、家庭教育误区、社会影响及青少年自身素质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因而必须有的放矢地制定措施,切实增强教育效果。
  (一)构筑“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格局。1、发挥学校主导性作用。学校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在学校教育中,法治教育应作为课程内容得到重视。教师不但要教好学,更要育好人,把法治教育贯穿于平日教学之中。教师对学生要一视同仁,特别要注重“行为偏差生”的教育,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要时刻关注畸形家庭子女及留守学生的成长,使他们感受到学校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2、发挥家庭基础性作用。一方面,通过举办家长培训班、家长大讲堂以及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增强家长的法治观念,使家长成为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的第一责任人,筑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另一方面,通过“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等活动,印发普法知识,让学生带回家和家长一起学,形成家长学生的良性互动。3、发挥社会引导性作用。一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些具有影响力的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德育教育基地、校外活动教育基地,解决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匮乏问题,满足广大青少年文化和精神需求;二要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在青少年教育中的功能作用。同时,利用社区志愿者队伍,对问题学生和不良社会青少年进行结对帮扶,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三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经常性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活动,不断陶冶青少年的情操。
  (二)丰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形式。1、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莱州市将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工作中,将独具特色的莱州“四德工程”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五老”走进学校,开展德育活动。市关工委主办的“我的美丽梦想”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激发了全市青少年奋力实现“中国梦”的热情。电视台设立“心灵之约”栏目,为青少年成长答疑解惑。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2、课堂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守法的养成教育。同时,将课堂延伸到校外,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宣传片、观摩法庭审判、参与校园纠纷调解和模拟法庭活动,教育学生用法律进行自我约束。3、传统教育与创新相结合。在利用黑板报、广播、法治宣传栏、赠送书籍资料等传统普法手段基础上,要重视教育形式的创新。莱州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学校开展普法主题班会等活动,市关工委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书画大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增强法律意识。
  (三)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1、强化组织力量。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齐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树立长期作战和一盘棋思想,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重要指标进行考核检查。2、壮大“师资”力量。要注重强化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广大“五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威望、经验、时空、亲情优势,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主动邀请、组织推荐等方式,建立专门的“五老”法治辅导员队伍。二是宣讲团队伍建设。从曾经从事过政法工作的老同志、优秀的“五老”法治辅导员、政法部门的业务骨干和律师中物色身体条件好、乐于奉献的志愿者,组成“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普法教育宣讲;三是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制订出台《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考核管理办法》,法治副校长可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派出检察室、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选聘。3、注重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职能作用。莱州市结合实际,探索设立了公、检、法、司实践教育基地。公安局组织举办了“警营开放日”“警校共建”和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市人民检察院营造“四大观护教育基地”,在学校观护教育基地开设“检察官讲堂”;市人民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学生参与体验典型案例庭审,让青少年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共同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氛围,有效杜绝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