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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中引用

2019-04-22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报
  解读
  “举直错诸枉”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只有成为正义的守护者,司法才能获得正当性与公信力。习近平借此突出“公正司法”的重要性。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无论是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还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习近平始终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群众的法治信仰,不是看法律条文有多少、法律文件有多厚,而是看法律能否为身边的正义保驾护航、能否实现“举直错诸枉”的目标。任何一个司法案件,都可能成为公众法治信仰的基石,也可能成为这一信仰崩塌的链条。正因此,司法人员更应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坚守公平正义、书写法治信仰。
原典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论语·为政》
释义
  鲁哀公向孔子请教:“怎样做才能使民众服从?”孔子回答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错:通“措”,放置。枉:邪曲。意思是:推举正直的人,放在邪曲的人之上,民众就会服从你;推举邪曲的人,放在正直的人之上,民众就不会服从你。
  “举直错诸枉”在《论语·颜渊》中也有提及。樊迟向孔子“问知(同‘智’)”,孔子回答说:“知人。”并解释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意思是:选拔正直的人,放在邪曲的人之上,这样就能使邪者被迫变正直。
  在《论语·雍也》中,孔子说道:“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人生在世靠的是正直诚实,那些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于世,但那只是幸免于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