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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发酵肉制品易被肉毒杆菌污染

2015-12-04 作者: 来源: 农村大众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 (记者兰姬慧)近期,加拿大和美国召回可能被肉毒杆菌污染的肉酱、鱼罐头等产品,引起不少消费者对肉毒杆菌的广泛关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5年第14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和南京农业大学有关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科学解读。
  专家表示,肉毒杆菌是一种厌氧菌,即在缺氧环境下才能繁殖、生成芽胞、产生毒素,芽胞具有一定耐热性,肉毒毒素具有耐酸性。因此,低酸性罐头食品(含铁罐、玻璃罐)及家庭自制的密封腌渍食物是易被肉毒杆菌污染的食品。
  鉴于肉毒毒素的可能危害性,美国早在1973年就制定低酸性食品罐头的良好作业规范(GMP),对低酸性食品罐头实行严格的加热杀菌管理,减少可能存在的肉毒杆菌污染风险。而目前,肉毒毒素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高度重视,美国和欧洲每年均会发布关于该菌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据了解,在我国,对于密封罐头等可能存在肉毒杆菌污染风险的食品,其微生物要求均为“应符合商业无菌”,并明确制定了相应的肉毒杆菌及肉毒毒素检验方法标准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
  专家建议,企业应主动依法召回“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风险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认真遵守我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召回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召回责任。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企业经营者应配合食品生产者的召回工作,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在其经营范围内主动召回。对应当主动召回,而未主动召回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召回。
  此外,专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关注企业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召回信息,不要食用列入召回名单的食品,避免可能的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自制发酵食品尤其要注意防控风险,选择食材原料、水、容器等要注意卫生,最好少量制作,短期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