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刘勇)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山东制定出台了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定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900元。
该标准为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各地原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以后年度,省里将适时提高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时,鼓励各地参照公办标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拨款。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
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该标准为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各地原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以后年度,省里将适时提高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时,鼓励各地参照公办标准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拨款。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
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