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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信贷合法化小微企业获益多

  • 日期:201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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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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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元 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尽管这几年国家不断出台政策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仍有70%的小微企业认为“融资难”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小微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融资、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方式募集发展所短缺的资金。但小微企业往往内部实力较弱,无论通过哪种渠道融资都必须首先要提升小微企业的自身实力并结合其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予以考量。

    在小微企业不断累积自身实力的同时,国家的政策支持更是小微企业成功融资的重要保证。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推出十条措施(新金十条),以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新金十条”的出台,从制度上支持了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融资,畅通了资金渠道,肯定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必将提高银行业对于推动小微业务的积极性。除了加大银行业对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扶持力度,国家对于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也应当加大扶持的力度。现实经营中,不少小微企业在出现资金断裂的情况下尝试寻求民间信贷。民间信贷的开放性、多元化以及针对地域提供独特融资服务等优势,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不小的便利。但由于金融制度对其监管的缺陷、体系不完备,有时会使资金流向国家限制的行业。此外,利率的不合理,使得两者间存在较大利差,有时会使企业在银行与民间机构之间形成互贷。由于民间借贷放贷过程过于简便,存在对应合同的缺失,这些情况带来的经济纠纷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随之而来的风险也日益增加。一直以来,对于民间信贷的合法化并未落在实处,民间信贷是对银行业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种有效补充,因此将民间信贷合法化、正规化对于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具有实际性的重要意义。“新金十条”就提出“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必将对民间资本的合法化、正规化起到现实地推动作用。证券业也是小微企业未来融资的方式之一。近日,证监会会议提出:“制定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快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丰富融资工具,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依托‘新三板’开展融资。”小微企业踏入证券业门槛较高,继创业板之后又推出“新三板”,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小微企业进行融资。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将助力小微企业实现融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论是作为正规军的金融机构还是民间金融,都加快了融入互联网金融的步伐。从互联网金融出现以来,P2P等金融模式的完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力度也日益增加。通过互联网金融这个平台,可以把小微企业聚集连接起来,与金融机构形成链条,信息公开化、完备化,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提高放款速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