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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省市共建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城市试点

  • 日期:201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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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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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 曹凤芹)经济导报记者从3日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4年山东要推进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计划用3到5年时间,切实提高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同时,还要选择2-3个县级市进行省市共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试点。

    对部分用工单位同工不同酬、“假外包,真派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省人社厅将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执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

    “劳务派遣工与本单位职工同工同酬,不仅是指工资方面基本相同,还包括要享受相同的社会保险缴费待遇,享受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省人社厅副厅长董广驰表示,省人社厅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推进同工同酬分配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落实。

    我省还将积极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保障机制,健全市场要素决定报酬机制。配合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研究出台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意见,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