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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业务牌照或试点发放

民营银行落地需防金融过度风险

  • 日期:20131106
  • 作者:记者 时超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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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首席记者 时超 济南报道

    民营银行牌照推出的鼓点愈发紧密。近日有媒体报道,相关各方已就民营银行试点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将在发放有限业务牌照的基础上推进试点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与“稀缺”的试点牌照相比,目前明确表示开办民营银行意愿的企业或组织已经有近30个,呈现蜂拥争抢的局面。多位业内专家对经济导报记者对此表示,要防范大量资本涌入对金融体系造成冲击的风险,监管层或在经营区域、业务范围等准入标准上给予更为严格的限制。

    “民营银行推进在业务监管制度上已经不存在太大的障碍,监管层考虑更多的可能会是如何完善准入制度。”5日,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主任胡滨对导报记者表示,放开民营银行应考虑金融过度的风险。

    导报记者查阅资料也发现,有不少因民营银行准入制度不完善而引发金融动荡的案例。如台湾在1989年放开民营银行之时,就没有建立准入法规,这导致其民营银行注册量短期内大增。随后,大量新生民营银行的涌入,使得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很多金融机构经营困难,兼并重组时有发生,金融体系混乱不堪。

    实际上,这已经引起了某些民营企业的担忧。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日前就表示,暂不会考虑去做民营银行。其认为,假如真正放开平民化,银行将成为高风险行业。

    “民营银行的前景远非想象中那么明朗。”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贺也对导报记者表示,民营银行要受到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存贷比等硬指标的约束,同时还要面对老牌银行、互联网金融等新旧势力的竞争。据此考量,监管层不仅要对民营银行牌照发放量有所限制,还可能会控制民营银行的规模总量。而为了更好地防范风险,监管层对试点民营银行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也会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比如限制理财业务的开展 ,要求民营银行只能在所在省或者一定区域内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