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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质监:突出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 日期: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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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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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以来,平邑县质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构建立体宣传格局,广泛动员企业参与活动。该局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制造强劲舆论声势,努力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跟踪的立体宣传格局,全面动员企业积极参与“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扎实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为认真贯彻市局关于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该局成立了以局长徐海峰为组长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同时制订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培训计划,加大对企业的宣贯、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该局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食品企业人员培训,通过召开食品企业现场会和履责报告会等形式,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发证条件;科学制订监督抽查计划,对肉制品、白酒等重点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确保100%整改到位。

    深入开展“双打”和专项整治工作,推动“质量主体责任年”深入开展。该局认真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方案》,持续保持“双打”行动高压态势,严格注销违规企业生产许可证,严格规范获证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双打”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整治以及农资、人造板、水泥等社会关注度高、危害性较大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活动,严查各种质量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采取互查、巡查和抽查相结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扩大食品案源,接受群众举报;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掌握一线情况,找出问题,相互取长补短,有效推动了“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入开展。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该局严格落实《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抓好企业“主动登记、主动报检”工作,确保全县特种设备“三率”(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帮助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升级改造,提升特种设备管理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水平。该局认真落实省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把监管重点落实到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规范有效的监管体系。制订2011年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确保重点产品定检覆盖率。继续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双向监督,严格实施抽检分离,完善定检样品“盲样”处理措施,确保检验质量。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抓好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确保获证企业年审率达100%,同时强化证后监督,完善获证企业动态监督机制,及时补充、完善和反馈获证企业信息。加大获证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建立获证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企业,严格实施预警、退出机制。

    建立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该局始终关注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问题,通过多种途径充分激发企业在“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使企业真正动起来,从根本上确保“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到实处。

    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该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合格产品企业。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社会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使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人心、形成共识,营造出“政府推动、舆论带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徐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