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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台贷款新规

个贷须面谈面签

  • 日期:20100222
  • 作者:记者 杜海 济南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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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记者 杜海 济南报道

    20日,银监会正式颁行针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贷款的两个管理办法,信贷监管“一揽子”规范至此全面出台。这两份分别标记为2010年第1号和第2号的文件,分别称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对此,山东银行业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上述贷款新规使得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为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提供了“刹车”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防止超额授信

    根据银监会调研,目前流动资金贷款存在被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其他用途的情况。因此,新规要求贷款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认真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同时,针对企事业法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相关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贷款新规通过必要的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等手段,规范了商业银行贷款支付行为,确保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可防止借款人资金被挪用,并可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某国有银行山东省分行个贷部负责人李梅对导报记者表示。

    此外,《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强调,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通过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测算,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的贷款资金被挪用。”

    新政不会抬高个贷门槛

    此次颁行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涉及房贷、消费类贷款。但银监会称,新规并未抬高个人贷款门槛,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

    根据上述办法,个人向银行贷款,银行至少要调查其5方面的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同时,银监会要求银行在进行贷款调查时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等途径和方法,严格执行贷款面谈面签制度。另外,个人从银行借出来钱,花在哪里的过程都将受到严格监控。

    据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个贷方面已较多倡导采用实贷实付的方式,此番这一新规是对我国贷款管理法规的一次系统性修订和完善。“但个贷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会影响个人贷款的申请与使用。”李梅对导报记者分析,强调面谈面签,主要是为了核实个人贷款的真实性,防止出现个人被不法分子冒名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的信贷资金被他人冒领挪用,以切实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