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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对淄博塑料三厂债权项目资产营销公告

  • 日期:20100311
  • 作者: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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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下称我办)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淄博市分行收购的淄博塑料三厂债权项目进行处置,目前我办享有该户债权合计 3003214.47 元,债务人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及生产车间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企业概况

    主债务人淄博塑料三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 1980年 10月10 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博山区青龙山北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魏新博,注册资金 1687000 元,主管部门博山区经委。2003年9 月 11 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 5—7 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2003 年 9 月 19 日,原债权银行申报债权3003214.47 元,博山区人民法院以(2003)博民破字第 5—8号予以确认,且抵押优先受偿。

    资产特点

    (一)我办抵押有效且根据破产清算组公布的财产分配方案看破产财产足以偿付职工债权。

    (二)抵押资产不仅有设备还有一千多平方米房产。

    (抵押设备清单可参见我公司网站。)

    欲了解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我办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本次推介的相关信息仅表明资产处置意向,不作为对意向投资者的承诺,不作为合同要约,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孟新  卞珊珊

    联系电话:0531 —82079897  82079793

    传  真:0531 —82079897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