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发布

3年力争引才聚才75万人

2022-05-11 作者: 杨国胜 薄克国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杨国胜 薄克国
  为进一步对人才政策进行整合、集成、提升、完善,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未来一段时期人才政策的纲领性文件。5月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学新介绍了《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等情况。他说,《意见》共10条40款,主要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和赋能发展四个方面,制订了10项子计划:人才基数倍增计划、顶尖人才聚集计划、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未来之星储备计划、青年人才招引计划、技能人才培育计划、海洋人才发展计划、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产才融合促进计划和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扩大基数,即优化人口结构,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是:放宽了7个方面的落户条件、取消了7个方面的落户限制。放宽7个方面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无障碍落户放宽至其他地市级人才工程人选;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落户年龄由50岁放宽至55岁;硕士由45岁放宽至50岁;本科由40岁放宽至45岁;专科由35岁放宽至40岁;学历落户由全日制学历放宽至国家认可学历即可;“先落户后就业”的由专科以上毕业生放宽至专科以上在校生。取消7个方面的落户限制主要包括:博士取消落户年龄限制;正高职称取消落户年龄限制;中级职称、技师取消有接收单位限制;高级工取消缴纳社保满1年限制;中级工取消缴纳社保满2年限制;居住落户取消购房面积限制;父母投靠落户取消年龄限制。同时,新增了社区集体户,承接无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总的目标是:只要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有能力、有贡献,均可“想来就来”。力争实现3年引才聚才75万人的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期,青岛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35万人以上。
  《意见》明确提出“高端引领”,围绕高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梯次实施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等高端人才计划。青岛市科技局副局长于炳波介绍,青岛近年来十分注重产业高端人才培育工作,去年在整合优化基础上推出新的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首次提出以项目水平定人才层次,更加注重项目的成果转化、市场贡献和产业化前景,推动人才项目与产业精准结合,助力全市产业振兴。青岛深化人才开放合作,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去年青岛在上海和日本等地建立首批4个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一年内,累计离岸使用高层次人才60余人,孵化并在青落地项目13个。青岛搭建不同能级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引育主体作用和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聚才作用,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带动青岛市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
  《意见》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比如:对头部企业按需定制人才政策,将政策的制定权、话语权交给企业,从源头上解决人才政策与项目落地、企业发展“脱节”问题。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项目领办人,实施补链奖励,按项目落地实缴注册资本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旭东介绍,此次推出的“人才强青”计划与日前发布的《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同时发力、相得益彰。“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24条产业链,《意见》中紧扣24条产业链推出一系列人才支撑计划,就是要用高质量的产业链聚集高质量的人才链,用高质量的人才链来赋能高质量的产业链发展。有了人才链和产业链的双向反哺,青岛也将力争实现3年引才聚才75万人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技能人才培育计划,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刘传华介绍,面对青岛当前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岛将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功能、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引育力度。增加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范围、优化技能人才培训政策支撑、推进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有效实施,力争全年新增技能人才5万人,高技能人才2万人;力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4000人以上。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提高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工资薪酬水平。推动全市技工院校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开展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为城市产业发展定向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加快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程,建立起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多通道”机制。不断优化对技能人才的服务,进一步加大城市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力。
    □ 本报记者 杨国胜 薄克国
  为进一步对人才政策进行整合、集成、提升、完善,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未来一段时期人才政策的纲领性文件。5月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学新介绍了《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等情况。他说,《意见》共10条40款,主要围绕扩大基数、高端引领、凸显特色和赋能发展四个方面,制订了10项子计划:人才基数倍增计划、顶尖人才聚集计划、高层次人才提升计划、未来之星储备计划、青年人才招引计划、技能人才培育计划、海洋人才发展计划、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产才融合促进计划和人才服务支撑计划。
  扩大基数,即优化人口结构,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按照“放宽条件、取消限制、新增渠道”的思路,对现行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是:放宽了7个方面的落户条件、取消了7个方面的落户限制。放宽7个方面的落户条件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无障碍落户放宽至其他地市级人才工程人选;副高职称、高级技师落户年龄由50岁放宽至55岁;硕士由45岁放宽至50岁;本科由40岁放宽至45岁;专科由35岁放宽至40岁;学历落户由全日制学历放宽至国家认可学历即可;“先落户后就业”的由专科以上毕业生放宽至专科以上在校生。取消7个方面的落户限制主要包括:博士取消落户年龄限制;正高职称取消落户年龄限制;中级职称、技师取消有接收单位限制;高级工取消缴纳社保满1年限制;中级工取消缴纳社保满2年限制;居住落户取消购房面积限制;父母投靠落户取消年龄限制。同时,新增了社区集体户,承接无固定住所、无近亲属家庭户、无单位集体户等人员落户。总的目标是:只要有学历、有职称、有技能、有能力、有贡献,均可“想来就来”。力争实现3年引才聚才75万人的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期,青岛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35万人以上。
  《意见》明确提出“高端引领”,围绕高端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梯次实施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未来之星等高端人才计划。青岛市科技局副局长于炳波介绍,青岛近年来十分注重产业高端人才培育工作,去年在整合优化基础上推出新的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计划,首次提出以项目水平定人才层次,更加注重项目的成果转化、市场贡献和产业化前景,推动人才项目与产业精准结合,助力全市产业振兴。青岛深化人才开放合作,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去年青岛在上海和日本等地建立首批4个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一年内,累计离岸使用高层次人才60余人,孵化并在青落地项目13个。青岛搭建不同能级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引育主体作用和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的聚才作用,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带动青岛市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
  《意见》紧扣24条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对头部企业和领办人激励。比如:对头部企业按需定制人才政策,将政策的制定权、话语权交给企业,从源头上解决人才政策与项目落地、企业发展“脱节”问题。对促进产业配套完善、补齐产业链“断点”的项目领办人,实施补链奖励,按项目落地实缴注册资本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旭东介绍,此次推出的“人才强青”计划与日前发布的《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同时发力、相得益彰。“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24条产业链,《意见》中紧扣24条产业链推出一系列人才支撑计划,就是要用高质量的产业链聚集高质量的人才链,用高质量的人才链来赋能高质量的产业链发展。有了人才链和产业链的双向反哺,青岛也将力争实现3年引才聚才75万人的目标。”
  《意见》明确了技能人才培育计划,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高超的技能人才队伍。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刘传华介绍,面对青岛当前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青岛将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载体功能、加大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引育力度。增加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范围、优化技能人才培训政策支撑、推进企业职工培训政策有效实施,力争全年新增技能人才5万人,高技能人才2万人;力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金蓝领”培训4000人以上。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提高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工资薪酬水平。推动全市技工院校搭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开展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为城市产业发展定向培养专业技能人才。加快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程,建立起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多通道”机制。不断优化对技能人才的服务,进一步加大城市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