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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1-07-08 作者: 魏然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魏 然
    本报通讯员 杜海林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各参加单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献计出力。
因地制宜壮大我省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民革山东省委员会建议:
  加强人才保障,支持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聚焦班子不健全、经济发展慢、党员年龄大等问题,对政治素质好、领富本领强和培养空间大的优秀青年进行培训,通过竞争上岗方式担任村主任助理等,鼓励他们任职期间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加强用地指标保障,尽快推广“点状供地”的先进经验。借鉴海南、浙江、广东、吉林、安徽、重庆以及四川等地“点状供地”模式,出台改革试点政策,预留部分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旅游、深加工厂房建设等项目。
  加强资金保障,推广先进村的资金运作模式。对全省8万多个行政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需求、后劲进行研究,对产业辐射范围广、收益具有可持续性、生态文明程度强的村或村集群,优先安排中央、省、市、县专项财政资金。推广泰安市岱岳区九女峰片区的“以政引社”资金运作模式和昌乐县省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和股权有偿退出试点成果。
  加强制度保障,整合完善支持村集体经济的法规体系。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类别性质,合理评估其应有价值,规范村级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提案由省委组织部、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承办。
全面提升我省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我省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此,建议:
  健全完善以法治村的法律法规,筑牢法制藩篱。完善村“两委”干部的质询和罢免制度,放宽启动质询和罢免的条件限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会议和一定数量村民联名列为质询和罢免程序的发起主体。
  依法规范乡村干部选举及履职,改进自治结构。加强党对乡村自治全面领导,优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制定职责和负面清单。加大对村“两委”干部监督考核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度,将评议结果与工资补贴挂钩。
  依法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引导村(组)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统领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大政法”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发挥“雪亮”工程平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群众心理疏导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平台作用。
  开展载体创新,拓展乡村治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体。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治村居试点,规范法治村居建设。制定有特色、群众接受、便于操作、易于实施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提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承办。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省政协常委、日照市政协副主席郇梅建议,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机制,抓好重点环节整改提升。围绕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进一步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清洁村庄等重点工作。
  健全管理管护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完善“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建设运行模式,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河长、林长、路长、户长、巷长”等统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资金技术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引入环保企业产业化运营,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提升广大村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美丽庭院评选、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
  提案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办理。
创新完善管理机制 更好解决种粮和耕地问题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蔬菜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但是在粮食生产和耕地利用方面仍存在农用地逐年减少、耕地“非粮化”形势严峻、灌溉条件制约单产等问题。为此,省政协常委、菏泽市政协副主席孙凤云建议:
  完善种粮支持政策,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户积极性。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增加种粮指标的分值。增加对种粮大县的资金奖励,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在整合涉农资金的同时,明确用于补贴粮食种植的资金金额和具体用途。
  建设种粮大数据库,加强对粮食生产的规划和指导。整合现有大数据资源,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大数据库,科学制定年度粮食生产专项规划。按照粮食生产专项规划,依据计划年产量、目前产量水平、现有储备情况等,分作物、分地区细化分解粮食种植面积指标任务。
  推进社会公开监督,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具体范围。接收并鼓励社会监督举报违反规定改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
  加强复耕开发管理,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引导现有村居将闲置院落改建为小型菜园、果园或苗圃,增加农产品产出。加大对废弃窑矿企业占用土地的整理力度,支持村集体收回长期撂荒闲置的土地,重新承包或流转给有种植粮食意愿和能力的农户。
  全面开展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单位面积产出能力。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设施管理和维护,解决农民看着机井浇不上水的“最后1米”卡脖子问题。
  引导适度土地流转,提高种粮产业化水平。加强对粮食功能区耕地的使用监管,确保流转耕地的种粮用途不改变。培育涵盖耕作、播种、施肥、浇灌、植保、收获、储运等粮食生产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提案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办理。
  □ 本报记者 魏 然
    本报通讯员 杜海林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各参加单位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献计出力。
因地制宜壮大我省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完善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民革山东省委员会建议:
  加强人才保障,支持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聚焦班子不健全、经济发展慢、党员年龄大等问题,对政治素质好、领富本领强和培养空间大的优秀青年进行培训,通过竞争上岗方式担任村主任助理等,鼓励他们任职期间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
  加强用地指标保障,尽快推广“点状供地”的先进经验。借鉴海南、浙江、广东、吉林、安徽、重庆以及四川等地“点状供地”模式,出台改革试点政策,预留部分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旅游、深加工厂房建设等项目。
  加强资金保障,推广先进村的资金运作模式。对全省8万多个行政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需求、后劲进行研究,对产业辐射范围广、收益具有可持续性、生态文明程度强的村或村集群,优先安排中央、省、市、县专项财政资金。推广泰安市岱岳区九女峰片区的“以政引社”资金运作模式和昌乐县省级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和股权有偿退出试点成果。
  加强制度保障,整合完善支持村集体经济的法规体系。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类别性质,合理评估其应有价值,规范村级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提案由省委组织部、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承办。
全面提升我省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我省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此,建议:
  健全完善以法治村的法律法规,筑牢法制藩篱。完善村“两委”干部的质询和罢免制度,放宽启动质询和罢免的条件限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会议和一定数量村民联名列为质询和罢免程序的发起主体。
  依法规范乡村干部选举及履职,改进自治结构。加强党对乡村自治全面领导,优选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制定职责和负面清单。加大对村“两委”干部监督考核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度,将评议结果与工资补贴挂钩。
  依法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发展路径。引导村(组)建立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统领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大政法”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发挥“雪亮”工程平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室)、群众心理疏导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平台作用。
  开展载体创新,拓展乡村治理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体。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治村居试点,规范法治村居建设。制定有特色、群众接受、便于操作、易于实施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提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承办。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省政协常委、日照市政协副主席郇梅建议,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突出问题导向机制,抓好重点环节整改提升。围绕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进一步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清洁村庄等重点工作。
  健全管理管护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完善“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建设运行模式,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将“河长、林长、路长、户长、巷长”等统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资金技术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引入环保企业产业化运营,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平台建设。
  健全宣传引导机制,提升广大村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美丽庭院评选、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
  提案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办理。
创新完善管理机制 更好解决种粮和耕地问题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蔬菜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但是在粮食生产和耕地利用方面仍存在农用地逐年减少、耕地“非粮化”形势严峻、灌溉条件制约单产等问题。为此,省政协常委、菏泽市政协副主席孙凤云建议:
  完善种粮支持政策,提高地方政府和农户积极性。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增加种粮指标的分值。增加对种粮大县的资金奖励,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在整合涉农资金的同时,明确用于补贴粮食种植的资金金额和具体用途。
  建设种粮大数据库,加强对粮食生产的规划和指导。整合现有大数据资源,建设完善粮食生产大数据库,科学制定年度粮食生产专项规划。按照粮食生产专项规划,依据计划年产量、目前产量水平、现有储备情况等,分作物、分地区细化分解粮食种植面积指标任务。
  推进社会公开监督,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依法依规公开公示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具体范围。接收并鼓励社会监督举报违反规定改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
  加强复耕开发管理,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引导现有村居将闲置院落改建为小型菜园、果园或苗圃,增加农产品产出。加大对废弃窑矿企业占用土地的整理力度,支持村集体收回长期撂荒闲置的土地,重新承包或流转给有种植粮食意愿和能力的农户。
  全面开展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单位面积产出能力。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设施管理和维护,解决农民看着机井浇不上水的“最后1米”卡脖子问题。
  引导适度土地流转,提高种粮产业化水平。加强对粮食功能区耕地的使用监管,确保流转耕地的种粮用途不改变。培育涵盖耕作、播种、施肥、浇灌、植保、收获、储运等粮食生产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提案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