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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视点

2021-04-29 作者: 张依盟 刘一颖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发布
  据中国新闻网,易观分析近日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288.4亿元,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根据白皮书数据,2020年中国数字娱乐核心产业规模达6835.2亿元,其中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和版权运营。特别是通过IP全版权运营,网络文学间接或直接影响了动漫、影视、游戏、音乐、衍生品等合计约2531亿元的市场,即网络文学及其IP运营对数字娱乐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
  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也给盗版侵权带来了可乘之机。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同比上升6.9%,新技术滥用、传播途径杂多和盗版在全产业链实现覆盖是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整体月度活跃用户量达到727.4万,月度人均使用时长接近19小时,月度人均启动次数高达115次。
  白皮书指出,绝大多数创作者将网文写作看作收入来源,其中33.1%为全职作者,网文写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调查发现,网络文学作家频繁遭受侵权的比例高达42%,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原作品、抄袭、未经授权将原作品制作成有声书是最常见的3种类型。
理性付费畅享音乐之美
  据安徽日报,最近,有媒体报道,在数字音乐领域出现一个奇特现象:同一个用户重复花钱购买同一个作品,重复频率从数十次到数十万次不等,甚至有的消费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几十万元。
  进入了数字时代,包括体育、电影、综艺等在内的数字版权产品,消费者都可以一次购买重复收看,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之后原先的付费页面就已不存在。但在音乐类App上,消费者花钱购买版权后,音乐可以播放,但付费的界面仍在。不仅如此,在一些歌曲的付费菜单里,数量一栏下出现了“520”“1314”等默认选项,页面上还根据重复购买的数量多少列出冠、亚、季军榜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是“粉丝”的非理性消费,在粉丝经济和流量经济的助推下,不少“粉丝”为自己的“爱豆”疯狂打榜,以求拉升“爱豆”的作品成交量和热度,维持“爱豆”的高曝光率;另一方面,音乐App也在煽风点火,诱导重复消费。这样的数字音乐行业,看起来“版权”得到了维护,市场也红红火火,实则充斥着大量泡沫。如果不及时预警,将带来多重负面效应。
移动互联网用户 城际分布比例趋稳
  据北京日报,近日,国内权威第三方数据机构QuestMobile发布《2021中国移动互联网春季大报告》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移动网民整体规模趋稳,随着时间呈现阶段性波动变化。不过,与2019年相似的是,移动网民规模在2020年9月份回落到低点之后再度呈现增长态势,只是增长规模较上一阶段同期有所缩小。
  80后、90后依然是中国移动互联网的主要用户群体,规模达7.24亿,城际分布随市场变化呈现一定程度变动,但整体比例已趋向稳定,三线及以下城市占比达57.9%。
  随着生活及出行恢复常态,相关人群规模也逐步恢复。2021年3月,观影娱乐人群相比去年整体增加近1.3亿,同比增长48.5%。差旅人群也恢复出差节奏,较去年整体增加6400万,同比增长54.9%。
  与此同时,服务性行业实现快速增长,社会消费迎来全面性复苏。报告显示,2021年3月出行服务行业增长规模最大,净增用户1.59亿,金融理财和移动购物也呈现大规模增长,净增用户分别为8942万、8114万。
加大影院偷拍盗录打击力度
  据新华社,国家版权局近日通报,2021年2月至3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各地执法部门积极部署预警保护、加强巡查监测、快速处置侵权、深入查办案件,取得显著成效。
  集中行动期间,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以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放映传播情况为检查巡查重点,出动执法人员3.65万余人次,检查影院、点播影院等场所1.18万家次,巡查网站(App)2682家次,督导各电信运营商、社交平台、网盘、电商平台等网络服务商删除涉院线电影侵权链接3万余条,查办涉院线电影侵权盗版重点案件39件,关闭侵权网站(公众号)45个,有效遏制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势头。
  通报称,下一步,各地执法部门将深挖盗版源头,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传播盗版影片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电商经营者,督促各网络平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记者 张依盟 刘一颖 整理)
《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发布
  据中国新闻网,易观分析近日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288.4亿元,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根据白皮书数据,2020年中国数字娱乐核心产业规模达6835.2亿元,其中网络文学市场规模288.4亿元,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用户付费和版权运营。特别是通过IP全版权运营,网络文学间接或直接影响了动漫、影视、游戏、音乐、衍生品等合计约2531亿元的市场,即网络文学及其IP运营对数字娱乐产业的影响范围超过40%。
  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也给盗版侵权带来了可乘之机。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规模达60.28亿元,同比上升6.9%,新技术滥用、传播途径杂多和盗版在全产业链实现覆盖是规模上升的主要因素。截至2020年12月,重点盗版平台整体月度活跃用户量达到727.4万,月度人均使用时长接近19小时,月度人均启动次数高达115次。
  白皮书指出,绝大多数创作者将网文写作看作收入来源,其中33.1%为全职作者,网文写作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调查发现,网络文学作家频繁遭受侵权的比例高达42%,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原作品、抄袭、未经授权将原作品制作成有声书是最常见的3种类型。
理性付费畅享音乐之美
  据安徽日报,最近,有媒体报道,在数字音乐领域出现一个奇特现象:同一个用户重复花钱购买同一个作品,重复频率从数十次到数十万次不等,甚至有的消费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几十万元。
  进入了数字时代,包括体育、电影、综艺等在内的数字版权产品,消费者都可以一次购买重复收看,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之后原先的付费页面就已不存在。但在音乐类App上,消费者花钱购买版权后,音乐可以播放,但付费的界面仍在。不仅如此,在一些歌曲的付费菜单里,数量一栏下出现了“520”“1314”等默认选项,页面上还根据重复购买的数量多少列出冠、亚、季军榜单。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是“粉丝”的非理性消费,在粉丝经济和流量经济的助推下,不少“粉丝”为自己的“爱豆”疯狂打榜,以求拉升“爱豆”的作品成交量和热度,维持“爱豆”的高曝光率;另一方面,音乐App也在煽风点火,诱导重复消费。这样的数字音乐行业,看起来“版权”得到了维护,市场也红红火火,实则充斥着大量泡沫。如果不及时预警,将带来多重负面效应。
移动互联网用户 城际分布比例趋稳
  据北京日报,近日,国内权威第三方数据机构QuestMobile发布《2021中国移动互联网春季大报告》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移动网民整体规模趋稳,随着时间呈现阶段性波动变化。不过,与2019年相似的是,移动网民规模在2020年9月份回落到低点之后再度呈现增长态势,只是增长规模较上一阶段同期有所缩小。
  80后、90后依然是中国移动互联网的主要用户群体,规模达7.24亿,城际分布随市场变化呈现一定程度变动,但整体比例已趋向稳定,三线及以下城市占比达57.9%。
  随着生活及出行恢复常态,相关人群规模也逐步恢复。2021年3月,观影娱乐人群相比去年整体增加近1.3亿,同比增长48.5%。差旅人群也恢复出差节奏,较去年整体增加6400万,同比增长54.9%。
  与此同时,服务性行业实现快速增长,社会消费迎来全面性复苏。报告显示,2021年3月出行服务行业增长规模最大,净增用户1.59亿,金融理财和移动购物也呈现大规模增长,净增用户分别为8942万、8114万。
加大影院偷拍盗录打击力度
  据新华社,国家版权局近日通报,2021年2月至3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传播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电影市场版权秩序。各地执法部门积极部署预警保护、加强巡查监测、快速处置侵权、深入查办案件,取得显著成效。
  集中行动期间,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以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放映传播情况为检查巡查重点,出动执法人员3.65万余人次,检查影院、点播影院等场所1.18万家次,巡查网站(App)2682家次,督导各电信运营商、社交平台、网盘、电商平台等网络服务商删除涉院线电影侵权链接3万余条,查办涉院线电影侵权盗版重点案件39件,关闭侵权网站(公众号)45个,有效遏制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势头。
  通报称,下一步,各地执法部门将深挖盗版源头,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传播盗版影片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电商经营者,督促各网络平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危害较大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记者 张依盟 刘一颖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