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进社区

2021-04-21 作者: 都镇强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都镇强 通讯员 董海洋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近年来,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推行“综合执法进社区”的服务工作模式,推动城市管理向社会治理延伸。
  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辖区街道通过建立“一社区、一站点、两队员、两公益”模式,即:属地街道会同综合执法中队与社区对接,每个社区设立一个“社区综合执法服务站”,指派两名执法队员包靠,两名公益性岗位进驻。重点肩负宣传引导、巡查检查、管理协调、服务便民、执法保障五项职责,零距离贴近社区居民,及时有效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派驻站点在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区属、街管、街用”原则,接受统一管理、调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天驻守社区服务站点,值守期间主要受理社区居民诉求、巡查管控区域范围市容秩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包靠执法队员每周不低于两次进驻社区处理解决困难问题和违法案件;建立工作日志、问题清单、会议记录本、案件登记本、居民诉求工作登记本等,规范记录社区综合执法服务站工作,切实发挥站点一线作用,实现综合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人民满意。
  □记者 都镇强 通讯员 董海洋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近年来,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突出问题导向,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推行“综合执法进社区”的服务工作模式,推动城市管理向社会治理延伸。
  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辖区街道通过建立“一社区、一站点、两队员、两公益”模式,即:属地街道会同综合执法中队与社区对接,每个社区设立一个“社区综合执法服务站”,指派两名执法队员包靠,两名公益性岗位进驻。重点肩负宣传引导、巡查检查、管理协调、服务便民、执法保障五项职责,零距离贴近社区居民,及时有效解决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派驻站点在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区属、街管、街用”原则,接受统一管理、调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天驻守社区服务站点,值守期间主要受理社区居民诉求、巡查管控区域范围市容秩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包靠执法队员每周不低于两次进驻社区处理解决困难问题和违法案件;建立工作日志、问题清单、会议记录本、案件登记本、居民诉求工作登记本等,规范记录社区综合执法服务站工作,切实发挥站点一线作用,实现综合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