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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也能“封神”

2021-04-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于长雷

  应运河而生的民间信仰,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而京杭大运河山东段通航区域在古今变迁中产生了独特的地域信仰,正确理解和感知这种地域信仰,对当今运河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着重要意义。
人格神大都治河有功
  由于南北航运的贯通,山东运河流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形成了具有多元性和地域性的民间信仰,当地产生了名目繁多的水神信仰,百姓日常供奉的既有土生土长的神灵,也有随着文化交流而被当地接受的外来神灵,同时还有被官方推崇的正祀神灵。这些神灵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神和人格神两大类。
  自然神主要分为河神、泉神、湖神和龙王几类,如真武大帝、金龙四大王、天妃和漳河神等,主要职能是祈雨、治水和保漕。山东境内运河沿岸的居民一方面享受着运河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承受着黄河运河相交引发的水灾以及旱灾。水旱灾害的频发导致民间治水神和祈雨神信仰的盛行,也由此诞生了众多具有特定功能的自然神。
  人格神大都因治河有功而被官方封为正祀神灵,受到民众祭拜,享用香火,可分为两类,一是官员,二是地方人士。例如为会通河的疏通作出重大贡献的两位人物宋礼和白英,就分别在济宁南门外天井闸、戴村坝等地被崇祀敬奉。其他的治河功臣也在运河沿岸有被人崇奉的神祠,如运河重镇张秋的韩公祠、刘公祠等。这些人格神的共同特点即为国家所崇祀,因治理运河或保漕之功绩而受封为“大王”“将军”名衔,官方通过确定神灵来传达自己的统治意志,约束民众的行为以及稳定社会秩序。
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
  山东运河流域的民间信仰,传达出群体成员的利益诉求。
  明清时期山东运河流域沿岸各种祭祀活动兴盛,庙宇林立、香火鼎盛,大大小小的庙会从年头活跃到年尾,祭祀活动是运河沿岸居民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金瓶梅》中就有关于临清晏公庙的描述:“那时朝廷运河初开,临清设二闸,以节水利。不拘官民,船到闸上,都来庙里,或求神福,或来祭愿,或讨卦与笤,或做好事。也有布施钱米的,也有馈送香油纸烛的,也有留松蒿芦席的。”晏公庙是祈愿大运河运输安全和致富的祠庙,运河船只的搭乘者希望通过祭祀和祈愿,以及占卜和献物等宗教活动,尽可能地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山东黄河民俗》中也有关于船工和水手祭拜金龙四大王的描写。
  人们对神灵的崇拜不仅局限于希望在现实中得到解脱和实现彼世的幸福,更是表达了强烈的世俗需求,务实性和功利性始终贯穿其中,体现出一种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由于长期饱受黄河水患以及旱灾的威胁,风调雨顺便成为人们最大的心愿,百姓把对这种美好生活的期望寄托在各种治水神和祈雨神身上。运河区域的神灵都具有特定的功能,都是为了满足地域民众的需求而产生的,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去进行祭祀,所有的祭祀和宗教活动都是为了用香火和贡品来换取世俗生活中的福运和利益。
  民间信仰同时也对地域社会的建构发挥着作用。人们所祭祀的对象大多与地方家族紧密相关,在鲁西地区,村落社区往往由数个家族组成,存在多种神灵信仰,地方家族往往会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神灵加以崇祀,作为增强家族凝聚力和认同感的重要手段,各村社每年都要举行几次集体祭神仪式,如民俗节日、春祈秋报等。人们通过举行共同的祭祀活动和宗族活动,增强社会群体凝聚力,强化地方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集体文化记忆的共鸣
  运河沿岸的民间信仰是运河的伴生文化,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正确看待这种地域性的民间信仰,既要看到它属于历史落后因素的一部分,同时也要看到它作为运河文化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社会性。
  民间信仰作为一定空间内的集体记忆,如今,在内涵和形式上都要进行重塑和再创造,重建公众与运河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属于封建迷信的有害部分应当去除,引导民众正确认识民间信仰及其发展历史,而其中具有社会文化价值的部分可以保留下来,如相关神话故事、除去神灵祭祀只具有娱乐性的庙会等民风民俗,通过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运河文化重新焕发生机。通过合理利用运河资源,发展运河旅游文化产业,依托运河带动沿线经济良性发展,以经济带动文化,从增强运河人家对运河的感知和认同着手,进而使运河文化获得传承弘扬。     (作者系聊城大学研究生)
  □ 于长雷

  应运河而生的民间信仰,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而京杭大运河山东段通航区域在古今变迁中产生了独特的地域信仰,正确理解和感知这种地域信仰,对当今运河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着重要意义。
人格神大都治河有功
  由于南北航运的贯通,山东运河流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形成了具有多元性和地域性的民间信仰,当地产生了名目繁多的水神信仰,百姓日常供奉的既有土生土长的神灵,也有随着文化交流而被当地接受的外来神灵,同时还有被官方推崇的正祀神灵。这些神灵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神和人格神两大类。
  自然神主要分为河神、泉神、湖神和龙王几类,如真武大帝、金龙四大王、天妃和漳河神等,主要职能是祈雨、治水和保漕。山东境内运河沿岸的居民一方面享受着运河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承受着黄河运河相交引发的水灾以及旱灾。水旱灾害的频发导致民间治水神和祈雨神信仰的盛行,也由此诞生了众多具有特定功能的自然神。
  人格神大都因治河有功而被官方封为正祀神灵,受到民众祭拜,享用香火,可分为两类,一是官员,二是地方人士。例如为会通河的疏通作出重大贡献的两位人物宋礼和白英,就分别在济宁南门外天井闸、戴村坝等地被崇祀敬奉。其他的治河功臣也在运河沿岸有被人崇奉的神祠,如运河重镇张秋的韩公祠、刘公祠等。这些人格神的共同特点即为国家所崇祀,因治理运河或保漕之功绩而受封为“大王”“将军”名衔,官方通过确定神灵来传达自己的统治意志,约束民众的行为以及稳定社会秩序。
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
  山东运河流域的民间信仰,传达出群体成员的利益诉求。
  明清时期山东运河流域沿岸各种祭祀活动兴盛,庙宇林立、香火鼎盛,大大小小的庙会从年头活跃到年尾,祭祀活动是运河沿岸居民生活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金瓶梅》中就有关于临清晏公庙的描述:“那时朝廷运河初开,临清设二闸,以节水利。不拘官民,船到闸上,都来庙里,或求神福,或来祭愿,或讨卦与笤,或做好事。也有布施钱米的,也有馈送香油纸烛的,也有留松蒿芦席的。”晏公庙是祈愿大运河运输安全和致富的祠庙,运河船只的搭乘者希望通过祭祀和祈愿,以及占卜和献物等宗教活动,尽可能地降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山东黄河民俗》中也有关于船工和水手祭拜金龙四大王的描写。
  人们对神灵的崇拜不仅局限于希望在现实中得到解脱和实现彼世的幸福,更是表达了强烈的世俗需求,务实性和功利性始终贯穿其中,体现出一种人神互惠的漕运文化。由于长期饱受黄河水患以及旱灾的威胁,风调雨顺便成为人们最大的心愿,百姓把对这种美好生活的期望寄托在各种治水神和祈雨神身上。运河区域的神灵都具有特定的功能,都是为了满足地域民众的需求而产生的,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去进行祭祀,所有的祭祀和宗教活动都是为了用香火和贡品来换取世俗生活中的福运和利益。
  民间信仰同时也对地域社会的建构发挥着作用。人们所祭祀的对象大多与地方家族紧密相关,在鲁西地区,村落社区往往由数个家族组成,存在多种神灵信仰,地方家族往往会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神灵加以崇祀,作为增强家族凝聚力和认同感的重要手段,各村社每年都要举行几次集体祭神仪式,如民俗节日、春祈秋报等。人们通过举行共同的祭祀活动和宗族活动,增强社会群体凝聚力,强化地方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
集体文化记忆的共鸣
  运河沿岸的民间信仰是运河的伴生文化,是运河所经之地全体民众共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正确看待这种地域性的民间信仰,既要看到它属于历史落后因素的一部分,同时也要看到它作为运河文化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合理性和社会性。
  民间信仰作为一定空间内的集体记忆,如今,在内涵和形式上都要进行重塑和再创造,重建公众与运河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属于封建迷信的有害部分应当去除,引导民众正确认识民间信仰及其发展历史,而其中具有社会文化价值的部分可以保留下来,如相关神话故事、除去神灵祭祀只具有娱乐性的庙会等民风民俗,通过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运河文化重新焕发生机。通过合理利用运河资源,发展运河旅游文化产业,依托运河带动沿线经济良性发展,以经济带动文化,从增强运河人家对运河的感知和认同着手,进而使运河文化获得传承弘扬。     (作者系聊城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