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十四五”发展的制度根基

2021-03-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乐 兵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通过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来提供保证和加以落实,进而确保“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度”一词成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高频词,在全文中出现高达206次。这些制度建设将为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回顾刚刚过去的“十三五”时期,“中国之治”之所以能够开辟新境界,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适时修改宪法,制定出台监察法、网络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把握,凝聚起制度自信的磅礴力量,构成了中国奇迹背后的“制胜密码”,展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十四五”期间,我国国际国内形势日益复杂,面临的挑战加剧,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日益增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过改革完善各项制度来提供保证和加以落实。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让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才能将我国真正带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但在具体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制度执行监督还需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要求,为制度执行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认真查处和严肃问责破坏制度的问题,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进入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就一定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历史辉煌。
  □ 乐 兵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通过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来提供保证和加以落实,进而确保“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度”一词成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高频词,在全文中出现高达206次。这些制度建设将为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回顾刚刚过去的“十三五”时期,“中国之治”之所以能够开辟新境界,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适时修改宪法,制定出台监察法、网络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不断深化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把握,凝聚起制度自信的磅礴力量,构成了中国奇迹背后的“制胜密码”,展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十四五”期间,我国国际国内形势日益复杂,面临的挑战加剧,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日益增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过改革完善各项制度来提供保证和加以落实。只有通过制度建设,才能让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大幅跃升,才能将我国真正带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但在具体治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制度执行力有待提升、制度执行监督还需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对制度执行的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阶段性目标和要求,为制度执行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偏离制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认真查处和严肃问责破坏制度的问题,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进入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就一定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历史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