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户镇有个“老高调解工作室”

2021-01-05 作者: 姜斌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姜斌
   本报通讯员 魏巍

  在博兴县陈户镇,提起“老高”,那可是个名人,谁家有个家长里短、矛盾纠纷都会找到他。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老高这儿,这些矛盾纠纷往往都能得到圆满化解。
  “老高调解工作室”成立于2018年5月,以基层群众工作楷模高兆清姓氏命名。虽然工作室才成立了两年多,但高兆清从事基层调解工作已经24年,曾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化解百姓矛盾纠纷,老高有自己独特的“七心八法”。“‘七心’就是为民排忧解难要‘真心’,掌握来龙去脉要‘细心’,化解群众纠纷要‘耐心’,面对疑难棘手纠纷要有‘信心’,对涉法涉诉纠纷处理要‘诚心’,对待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要出自‘公心’,对待人民调解工作要时刻保持‘热心’。”老高告诉记者,“八法”则是他总结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办法,如疏堵结合法、换位思考法、依法服人法、整合力量法等。
  今年73岁的张大爷,家住陈户镇某村。2020年4月,在帮同村村民何某家盖房时,不慎从木梯上摔下来,受伤住院,其间花去治疗费等12000元。出院后,张大爷曾找到何某,希望他能赔偿医药费,但何某始终只愿意赔偿一半医药费,双方数次协商均未成功。
  随后,张大爷到“老高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老高在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何某对张大爷帮其盖房受伤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在医药费赔偿问题上,坚持认为老张从木梯上摔下是因为自身没有注意安全,只愿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针对何某的观点,高兆清依法依规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张大爷是在帮忙盖房的过程中受伤,何某应当对其负有治疗和赔偿的责任,而且赔偿的内容除了医药费外,还应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在长达4个小时苦口婆心的交流后,何某终于表示同意支付张大爷全部医药费和适当的补偿费,并于15日之内支付完毕。
  类似的矛盾化解案例,在老高的工作中不胜枚举。据了解,仅“老高调解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18起。而像“老高调解工作室”这样的品牌调解室在滨州全市共有42个,像老高这样的政府购买服务的专职人民调解员375名,非专职调解员1.3万余名,2020年,他们共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3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