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执法局出台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导则

行政执法有“硬杠” 商户经营有“指南”

2020-10-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栗晟皓
   本报通讯员 韩守虎

  10月21日8时许,在五莲县城幸福路的一家包子店里,前来购买早餐的市民络绎不绝,店主王秀红和丈夫忙得不可开交。
  “新下发的导则中明确规定早餐摊点每天的收摊时间是8点30分前,政府给咱们营业提供了方便,咱也不能给政府添麻烦。”王秀红指着屋内墙上张贴的一张《早餐摊点管理工作规范导则》向记者说道。
  记者了解到,五莲县行政执法局出台了一系列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导则,其中《早餐摊点管理工作规范导则》明确规定了摊位摆放时段、油烟处理要求以及相应处罚方式等。
  王秀红说,导则的出台对他们很有帮助,以前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不太了解,现在导则直接贴在店里,随时可以查看,按照要求执行,避免了对规定的误解。
  同样受到导则制约的并不只有王秀红的店铺。在利民路的一家酸菜鱼饭店,记者看到几名厨师站在灶台前炒制汤底。偌大的厨房里,肉眼看不到油烟飘出。“我们按照《餐饮业油烟管理工作导则》的规定,每天开工前都及时开启负压排风机和油烟净化设备,并安排人员每天定时检查,确保达标排放。”饭店经理郭琪说,导则简明扼要地指出了饭店在油烟管理中所需要配备的设施和排放的标准,非常容易理解,而且便于执行。
  “良好的城市秩序三分靠建、七分靠管。我们整合了30余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精简汇编,出台了12项150余条行业管理工作规范。为商户的日常经营提供指南,同时规范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努力构建多主体、网格化、全方位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五莲县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王伟向记者介绍。
  根据执法领域的不同,导则分为城市管理执法和文化市场执法两大类,明确了规章适用范围、行政相对人职责、执法部门职责以及社区物业部门职责。
  店铺门头牌既是市场主体招揽生意的招牌,也展示着城市的市容形象。对此,日照市出台的《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中规定了户外广告的设置规范,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为了方便业户遵守,五莲县行政执法局向广告制作公司发放《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导则》,引导广告公司在广告制作中参照规定制作,帮助商户在线提交申请,让商户少跑腿。
  解放路是五莲县城的繁华路段,道路两侧的店面招牌各有特色,整体上又错落有致。街角有一家刚开业的品牌手机专卖店,整个店面从店外招牌设计到店内产品摆放,整洁大方与整个街景浑然一体。“在装修之初,广告公司就帮助我们按照相关规定给出了设计方案,还帮我们提交申请,省时省力又省心。”店长赵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