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力度更大服务精度更高办电节奏更快

我省持续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

2020-05-12 作者: 张思凯 来源: 大众日报
  □通讯员 魏志尚 张勇
   记 者 张思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5月7日,省能源局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印发《落实〈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以下简称《配套措施》)。《配套措施》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电力”指标的关键要素,聚焦群众办电中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和细化了我省获得电力政策,为加速推进优化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电力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
  《配套措施》从精简申请资料、压减接电环节、压缩办理时长、降低办电成本、推广网上办电、融入政务服务、深化信息共享应用等7个方面,明确了优化电力接入工作流程、办理标准和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时限。
  精简申请资料。低压用户申请资料精简为2项,10千伏普通用户精简为3项。实行容缺“一证受理”,6月底前将实现居民用户凭身份证、政企用户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办理用电业务。
  压减接电环节。6月底前,取消10千伏普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低压用户取消供电方案答复环节,现场勘查直接制订接电方案。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普通用户接入办理环节分别减至4个和3个,低压电力接入办理环节分别减至3个和2个。
  压缩办理时长。6月底前,10千伏普通用户5个工作日(双电源用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低压用户2个工作日内制订接电方案。除用户自身的工程时长外,有电力外线工程和无电力外线工程的10千伏普通用户办电时间分别不超过40个工作日和11个工作日,低压办电时间分别不超过7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低压接入需要对台区进行改造的不超过25个工作日。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低压用户,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接电”。
  降低办电成本。6月底前,省级及以上园区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济南和青岛城市规划区内的10千伏企业用户,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规划红线(不含电缆下地引起的土建投资);城市规划区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投资至电能表。(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址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新装用户,不含集团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电网企业直供;同一用电地址城市规划区接入容量160千伏安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伏安及以下。
  推广网上办电。完善“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功能,6月底前实现网上提交用电申请和竣工报验,确认供电方案和验收结果,查询服务进程,评价服务质量。推行办电资料电子化,6月底前实现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最多跑一次”,居民用户办电“零跑腿”。
  融入政务服务。12月底前,供电服务全部进驻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将用电业务纳入项目联审。用户电力接入行政审批申请,由电网企业一窗受理,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推送至行政审批部门。
  深化信息共享应用。6月底前,依托信息共享成果,居民用户通过刷脸身份识别,实现“零证办理”;企业用户仅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即可在线查询、获取资料信息,实现“一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