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2020-04-10 作者: 宋学宝 都镇强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宋学宝 都镇强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近日,潍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到2025年年底全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开展统一调查监测和评价,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明晰权能关系和权责边界,推进产权流转顺畅有序,强化对产权的保护和管控,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和司法协同,依法开展管理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强化实施保障等各方面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统一调查监测和评价。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调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严格落实全省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开展矿产资源开发调查评价和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制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依托自然资源调查成果,规范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有关公共管制要求,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明晰权能关系和权责边界。潍坊市落实好上级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的衔接机制。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深化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推进存量宅基地有偿退出。完善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落实市级政府代理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产权流转顺畅有序。严格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比例,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支持力度。贯彻落实省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水资源所有权和权利主体。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全市推开土地二级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此外,潍坊市加快构建全市“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突出对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脆弱带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产权的特殊保护。落实好海岸线修测成果,强化自然岸线、海岸带管控。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健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捕捞的权利、特许经营权等合理退出问题。健全完善市、县、镇、村林长制体系,强化森林资源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