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布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0-03-2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张雷 报道
  本报泰安讯 2019年10月2日,泰安市旅游假日指挥部检查督导组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停车场存在违法收费行为,并将有关视听资料移交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经现场检查,认定当事人存在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第三十九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第3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5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安市消费者协会通过网络新媒体,举行了“3·15我们有力量”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上纪念大会。会上通报了全市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这10起案件全部为市场监管部门层层推荐挑选,具有典型意义。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旨在震慑违法经营行为,提醒消费者及时规避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