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16条”加速工程建设审批

2020-03-18 作者: 白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白晓 通讯员 葛晓蕾 报道
  本报青岛讯 3月12日,《崂山区工程建设审批服务16条提速措施》(以下简称“16条”)出台,帮助工程建设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效,将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其中,仅工程招投标项目流程的优化,即可节约至少24天时间。
  青岛市崂山区从项目开工前所需办理的项目立项到项目招标,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化梳理、合并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前置审批,不再将房地产权证作为唯一土地证明文件,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均可作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证明文件;合并审批事项,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将人防质量监督登记、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以“一张纸”的形式,并入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在设计方案审查中,只审查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
  “16条”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链条,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通过优化采购方式、放宽采购自主权以及简化审核程序等,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审批时长由5个工作日缩至1个工作日;区工程招投标项目取消纸质材料备案,实行全过程网上备案;在全市率先实行“容缺受理”,招标核准当日办结,项目方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核准模拟审批意见后,即可先行发布招标公告,随后再利用公告期,补全正式审批意见,这一举措至少可为项目招标投标节约20天时间;针对重点项目启用“绿色通道”,审批部门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组织开标,至少为项目方节约2天时间;在财力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在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预算核定资料完整准确的前提下,根据造价额不同,项目审核时间将压缩至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