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要闻

支持铁路项目站场及毗邻区域综合开发

2020-01-07 作者: 孙源泽 袁涛 来源: 大众日报
  更多“政策解读”专题报道详见大众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源泽 袁涛 报道
  本报济南1月6日讯 省政府常务会议今天原则通过的《关于支持铁路发展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提出鼓励铁路项目法人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平等协商收购相邻土地、依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对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区域进行综合开发。
  为解决我省铁路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出现的一些矛盾,我省确定,今后新建铁路项目沿线地方政府应合理确定项目综合开发用地规模,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统筹安排铁路发展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综合开发用地。铁路沿线新建站场综合开发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总量按单个站场平均规模不超过50公顷控制,少数站场综合开发用地规模不超过100公顷控制。
  《意见》同时明确新建铁路站场综合开发用地采用市场化方式供应,可成片提供,分期供应,分期供地的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铁路项目法人单位、铁路运输企业盘活各类现有土地资源,对既有铁路站场区域进行综合开发。
  我省还将建立综合保障机制,按照一体规划、联动供应、立体开发、统筹建设的原则,确定铁路站场建设需配套安排的土地综合开发事项,将铁路项目财务平衡与土地综合开发需求作为项目选线和站场选址的重要因素,实现土地综合开发项目与铁路统一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