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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首批115个创建示范点

淄博:共建共治铺筑“零酒驾”大道

2019-12-17 作者: 吴荣欣 来源: 大众日报
  淄博市周村区在各行政村村头设劝导点宣传“零酒驾”。
  □ 本报记者 冯 磊 吴荣欣
   本报通讯员 白继农 罗苓秋

  3月份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全市部署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各区县公安交警部门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开展“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各个阶层力量,构建起政府与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高点站位
掀起“零酒驾”创建高潮

  为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3月份以来在全市部署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各区县公安交警部门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酒驾做到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并全面开展“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活动。
  截至今年11月底,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确立了首批115个“零酒驾”创建示范点,向各级纪检部门和文明办抄告酒驾醉驾违法驾驶人6814人。形成遵法守礼、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党委领导、政府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酒驾治理体制,构筑了共建共治共享的酒驾治理社会大格局,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沂源县交警大队在“零酒驾”创建活动中,抄告酒醉驾及主要责任以上事故,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余人,已有60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同时,沂源交警积极推动各单位(村居)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写入员工手册、村民公约或居民守则,形成全民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党员、干部共手抄并签订“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承诺书16000余份。
社会共治
让“零酒驾”创建见实效

  “零酒驾”创建不能只靠公安交警部门,淄博市发动鼓励作为城市主体的各个阶层共同参与酒驾治理之中,构建起政府与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张店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辖区村居、社区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和平办事处各社区利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停车场、健身活动广场等场所,广泛宣传酒驾醉驾危害后果,并积极引导文艺爱好者进行“零酒驾”主题作品创作,发掘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张店交警专门制作了“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宣传展板,组织警力深入社区、村居、单位和人员聚集的广场进行摆放,宣传“零酒驾”单位(村居)创建工作。
  文昌湖交警发挥行政村村两委、“警务助理”等社会力量,在萌水镇东衣村等63个行政村成立了村干部为组长,“警务助理”及热心村民组成的交通安全小组和微信群,定期组织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推送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在村内悬挂“拒绝酒驾,文明出行”条幅,LED大屏播放酒驾警示视频,早晚两次上门宣传“零酒驾”,每天走街入户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有力地助推了“零酒驾”村居建设。
酒驾查处“零容忍”
成效显著 

  在“零酒驾”创建活动中,淄博公安交警坚持对酒驾查处“零容忍”,创新举措、精准查处、形成酒驾不漏网的态势。认真分析酒醉驾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研判酒醉驾整治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灵活采取错时勤务、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多种模式,精准查缉酒醉驾违法行为。针对个别的酒驾醉驾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以“零酒驾”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涉酒积案清零行动。针对为逃避打击,涉案人员外出不归、频繁变换住址、更换手机号码、编造各种借口拒不到案的情况,攻坚破难,从3月至今,已经集中办理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案件1326起,对涉案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借“零酒驾”创建之际,淄博公安交警重拳治理酒驾醉驾,自3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酒驾10479起,其中饮酒驾驶8129起,醉酒驾驶2350起。全市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1.72%和64%。对酒驾醉驾采取“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的措施,重拳出击,严查严罚,打造酒驾醉驾高压严管“禁区”。据淄博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零酒驾”创建步入关键时刻,淄博市接下来将统筹部署推进,明确目标任务不减;加大路面管控,违法查处力度不减;严格执法程序,执法办案效率不减;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教育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