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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打响“公益岱检”品牌,岱岳区人民检察院——

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

2019-11-29 作者: 刘涛 来源: 大众日报
  □ 本报记者 刘 涛
   本报通讯员 滕孝海

  近年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围绕全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工程的建设实施,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为检察机关公益保护工作探索了有益路径。
组建公益诉讼“主力军”
  从2018年到今年6月,岱岳区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共2次出庭法庭审理,到公益损害现场查看10余次,实地指导办案。
  岱岳区检察院始终把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将公益诉讼列为党组重要议事内容,举全院之力全力推动实施。
  建立案件办理组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在人财物上予以倾斜,积极整合内部办案资源和人员力量,抽调5名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共计11人的专业化办案组,配齐配强办案设施设备,全力以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建立能力提升渠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环保检察联络办公室等方式,积极对接相关行政机关和职能机构,及时了解对方的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等信息;与山东农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借助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库,提供人才培训支持;组织干警先后4次赴先进地区学习交流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加上级培训,每月固定组织公益诉讼学习培训会,不断强化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
升级公益保护“导航仪”
  前不久,辖区内牟汶河岸堤被企业堆放废石料,既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又妨碍河堤维护,岱岳区检察院向区水利局发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清理河道的检察建议书,区水利局借助检察建议,不仅排除了企业阻碍,还利用废石料维护河堤并建成景观路,取得了双赢效果。
  公益诉讼求“多赢”。该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慎重提起诉讼,在办案中注重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沟通、积极互动的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案件办理重“精准”。坚持把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放在首位,认真研判线索,深入进行调查走访,实地搜集证人证言、公益受损害程度等证据信息,务求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范围及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公益监督抓“跟进”。注重持续跟踪问效,无论是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抑或是起诉之后,始终注重引导和督促违法行为人或有关行政机关积极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及时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5月,岱岳区检察院对去年发出的11份诉讼前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核实整改情况,督促恢复土地面积20余亩,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做到实处。
当好公益“守护人”
  2018年4月,针对泰山景区存在无证非法盗采泰山风化料,造成山体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岱岳区检察院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该部门积极整改,通过对乱采滥挖行为依法查处,并组织勘测、制定修复方案等,使受损泰山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岱岳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一是“守土”。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开采风化料、取砂,致使原耕作层丧失种植条件的犯罪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土地予以复垦,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二是“护林”。通过办案,加大对泰山周边山林保护的治理力度。2018年3月,办理的梁某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破坏省级重点公益林近两公顷。该案判决后,区检察院督促被告人及时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拆除非法建筑,补植复绿松树苗3000余株。本案是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全省首例当庭宣判的此类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典型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治水”。积极参与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合力推进水体保护,共办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损害汶河生态环境、威胁河道行洪安全的案件6件,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四是“净口”。通过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全区网络外卖平台上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风险,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区原食药监局加强监管,引导第三方平台和餐饮服务商依法规范运营。
建设公益保护“轨道线”
  公益诉讼涉及的问题和领域点多面广,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要建立健全完善公益保护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
  筑牢阵地。2018年,岱岳区检察院向区委专题呈报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同年8月30日,区两办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2019年8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专题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扎实推进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完善机制。岱岳区检察院对内整合检察监督职能,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之间线索移送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一体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科学、有序的公益保护检察监督格局;对外加强与法院等司法机关沟通力度,进一步密切与纪委监委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移送机制,通过走访、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重大执法活动等方式,共同推进本地区公益保护工作。
  拓宽渠道。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开展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对所办案件开展多维度、立体化宣传,提高了群众知晓度,积极发动群众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努力维护公共利益。
  从2018年至今年6月,岱岳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