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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2019-11-2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安全生产小贴士
  11月21日上午,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公司“11·19”火灾事故的11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人们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矿井火灾一旦发生,轻则影响安全生产,重则造成人员伤亡,烧毁煤炭资源和物资设备,甚至引发瓦斯煤尘爆炸,进一步扩大灾害程度与范围。因此,做好井下火灾事故的防范,必须被当成煤矿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井下火灾事故,既包括煤炭自燃发火,也存在外来热源引起的情况,如井口建筑物内违章使用明火或电焊作业,而这往往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外因火灾预防,可主要从四方面进行
  一是正确使用安全设施,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要求
  二是加强井下明火管理,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进行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三是,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四是,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必须明确规定

  井下发生意外灾变时,受危害区域内的人员在避难和保护自己时可遵循“五字”自救原则
  灭:迅速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护:用器材保护自己
撤:快速撤离灾区
躲:无法撤退时,迅速到避难硐室躲避待救
报:尽快报告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