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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抽样调查,请您配合支持

山东省统计局

2019-11-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张强 杜鹃
现代人口统计
  人口统计数据是最基本的统计数据。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家底是最基本的国情国力信息,是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作决策、搞研究都离不开统计数据,但人口数据的基础作用更强,人口研究需要人口数据,社会研究、经济研究也离不开人口数据的支持。
  人口统计数据内容十分丰富,既反映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也反映社会经济特征以及各种变化情况。在人口学上通常把人口统计数据分为三大类,第一,人口学特征,包括人口学的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民族等基本人口特征。第二,社会特征,包括教育、婚姻、生育、居住地、迁移特征。第三,经济特征,包括就业、失业、行职业等特征。
人口统计数据来源和方式
  官方人口统计数据来源于两部分。一是政府统计,指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人口统计调查;二是部门统计,公安、卫健、人社、民政等部门都有关于人口的行政统计数据。目前社会公开使用的人口数据,按照统计口径不同,主要有两种,统计部门的常住人口数据、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数据。
  统计部门通过开展统计调查获得人口数据,统计调查登记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统计的目的。人口统计体系包括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其中人口普查每十年一次开展一次,逢0年份开展,例如2020年,我国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次普查间开展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即每一百人左右随机选取一人进行调查,逢“5”年份开展;其他年份开展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每千人左右当中选取一人进行调查。可以看出,人口统计是以普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的人口统计调查体系。每年面向社会发布的是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的变化情况,包括年度的人口数量、分布以及各种结构特征。
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
  近几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更加关注“人”的发展。为了提高统计监测的精准度和数据真实性,更好地响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社会各界及各级党委政府在非普查年份对人口统计数据的需求,更好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印发《关于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1号),决定自2016年起,在国家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基础上,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并相应成立了由省政府各部门共同组成的山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省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具体实施。
(一)调查的内容
  山东省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重要省情省力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标准时间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时间为11月1—15日。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现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基本内容包括抽中小区的住户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迁移流动、出行工作、婚姻、生育、死亡等情况。另外,为及时反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推进落实成果,还采取了模块化调查方式,专门对一些年度热点问题进行调查,例如这几年社会普遍关注的生育政策调整、人口的老龄化、购房意愿等内容,都是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模块化设计内容。通过模块化的设计能够对社会热点进行更加及时、深入的研究,使调查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也就是说1%人口抽样调查是政府进行宏观决策的依据,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
(二)调查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调查采取科学的抽样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了约30万住户,涉及人口约100万人,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占总人口的比例大约1%,通过了解这部分人的情况,推算全省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情况等,因此得名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2019年1%人口抽样调查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准备,持续到2019年10月底,包括建立各级调查机构、拟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开展调研、落实经费、筹备物资、宣传动员、“两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等工作;第二阶段为登记和复查阶段,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历时1个月,主要包括调查员入户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第三阶段为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底,主要包括快速汇总、数据处理、数据审核评估、数据核定反馈、资料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调查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并在基层组织的协助下,选派调查员到抽中的调查小区,进行入户登记。调查员主要从政府统计系统和基层组织人员中选调,同时也通过社会招聘方式,选拔适合调查工作的人员对调查员队伍进行补充优化。所有的调查员均接受专门业务培训,并统一佩戴调查机构配发的调查员证入户开展调查。
  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统计机构和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开展前以及过程中,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大众媒体,深入广泛的在调查地区开展宣传工作,讲明调查工作的意义,帮助调查住户解除思想顾虑,如实申报调查资料,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调查工作的氛围。
  调查登记开始后,调查员手持PDA设备入户了解填报有关问题。登记完毕后,调查员应与调查户确认调查内容属实,并实时通过互联网在线上报调查数据。全部数据采集完毕后,各级调查机构还会根据需要对部分住户进行复查、抽查,以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可靠。
(四)调查数据的发布和使用
  调查结束后,各级调查机构将对获取的数据进行质量验收和汇总处理。全部数据审核处理完成后,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面向社会发布。
  一是统计公报。每年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中公布年度主要人口数据。
  二是网络发布。在各级统计局网站发布有关数据。
  三是统计年鉴。在公开发行的统计年鉴上公布有关数据。
  四是根据申请提供面向社会提供微观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对微观数据进行汇总处理,配合各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机构开展各类人口专题研究,预测人口发展趋势,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调整人口发展政策等。
(五)调查的法律保障
  1%人口抽样调查通过入户调查采集数据,因此住户的配合程度是保证人口调查数据质量的关键。当前形势下,入户调查的工作难度空前加大: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人口调查对象数量庞大、结构复杂、流动迅速、变动频繁,不仅调查的工作量大,找到、锁定调查对象的难度更大,也进一步增加了调查难度。另一方面,调查对象越来越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越来越不愿自己的时间被占用,对调查的支持配合程度有所下降,入户开展调查、主动配合询问、获取真实数据的难度越来越大。
  为此,国家专门在《统计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调查员、调查指导员以及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调查结果、特别是被调查户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违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了如实、主动申报相关情况是被调查户的义务,广大调查住户应理解支持调查工作,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各级共同努力更好地提高我们的人口统计数据的质量,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