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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2019-10-1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10日公开发布。试点如何实施推进?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开展城市、行业、企业试点基于什么考虑?
  答: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试点,涉及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等多元主体。开展试点的总体定位是,为推进产教融合改革树立标杆,为创新要素深度融合提供载体,为推进政策组合创新开展试验。统筹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等3类试点对象,就是要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新路径新机制。其中,城市试点是基础节点,就是要发挥政府统筹市域内资源和政策作用,压实试点任务和责任。行业试点是重要支点,就是要推动产教融合在特定领域集聚发展,更好落实教育、人才政策和产业政策组合叠加。企业试点是核心重点,就是要激发企业微观主体活力,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问:分批试点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的考虑是什么?
  答: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试点,将各项改革任务压实下沉到各个地级城市,目标是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是要构建产教融合改革的“基本盘”。在试点数量上,不宜“堆盆景”,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占有一定比例,体现一定代表性。为平衡试点城市的示范性和代表性,国家拟分两批选择50个城市开展试点。
  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将覆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家城市综合平衡,除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每个省、自治区重点打造1至2家改革标杆城市,这也是改革的基础性要求。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分两批开展试点,首批按照经济、产业和人口基础支撑较强、教育资源相对集聚等原则建设20个左右城市,就是确保树好标杆、做好示范,待取得实质性进展后再向全国推开。这一改革路径设计,将有利于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
  需要说明的是,试点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包括该市行政范围内所有区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进行,范围不限定于主城区,也应包括所辖县。但同时也应明确,以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各类产业和人口集聚区应作为试点城市推进改革重点着力的区域。
  问:如何落实建设培育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任务?
  答:一是发挥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承载作用。通过试点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初步考虑力争每个试点城市建设培育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东中西部可结合实际有所区别),带动其他地区建设培育5000家以上企业。
  二是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主体带动作用。在建设实施中,要注重发挥开发区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作用,努力争创“千区万企”的有利局面。
  三是与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公共服务“补强提”工作有机结合。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