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出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

2019-10-10 作者: 晁明春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济南民营和小微企业福利来了:9月27日,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了由该局牵头制定的《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首贷难、续贷难、担保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扩大中小微转贷引导基金规模、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等措施,努力让民营和小微企业“贷得好”“贷得快”“贷得更优惠”。
  “《若干措施》共10项27条,突出政府在企业增信、风险补偿、信贷投向等领域的引导作用,注重放大财政资金效应,以风险补偿降低融资门槛,用贴息补偿降低融资成本,用政策担保增加企业信用,力求打通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人介绍。
  记者看到,在引导信贷资源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济南市提出,要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率,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驻济银行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增量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等。
  在完善转贷引导基金运作机制方面,济南市将市中小微转贷引导基金规模一次性扩大至1亿元,并进一步完善基金运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费过桥资金服务,解决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到期资金接续难题。
  在搭建和推广民企融资对接平台方面,济南市将对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以及济南市智慧金融“一贷通”向小微企业贷款的,给予贷款银行一定比例补助;对于以系统对接方式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各类企业,给予系统开发补贴,提高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能力。
  济南市提出,建立政银保合作机制。对“政银保”合作模式下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50%的保费补贴,对产生的贷款风险由银行、保险机构与财政按比例分担,拉动银行机构的信贷投入积极性。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设立规模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不良贷款分级补偿机制,增强银行机构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放贷信心。
  同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并由市融资担保集团参股或控股设立县(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构建以市融资担保集团为主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费补贴,引导降低担保费率。
  济南市还提出,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融资费用补贴;规范金融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行为,减少企业融资附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