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雁冰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及接受其辞去委员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26日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07-27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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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刘雁冰同志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十三次主席会议作出了免去刘雁冰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接受其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请求的决定,现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