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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揭牌

2019-06-19 作者: 肖会 通讯员 王希玉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肖会 通讯员 王希玉 报道
  本报聊城讯 6月11日,聊城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是指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推动当事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分权限范围内,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并达成和解协议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实施,是推动“枫桥经验”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丰富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和手段,有利于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效率,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展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好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探索完善审前和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共同将法律服务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为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聊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聊城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创新案件审理裁判方式,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推进了“法治聊城”建设。近三年来,该院共协调化解330件一审行政案件,占所审结一审案件的15.74%。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成立,将对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聊城法院将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解中心影响;加强密切配合,注重程序衔接;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效果。要以和解中心的成立为契机,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行政司法服务水平,努力打造行政纠纷化解“聊城样板”,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