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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北京无牌上路电动自行车将受处罚

2019-04-21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根据《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业务将于4月30日截止。5月1日起,未按规定申领临时标识以及未按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目录管理制度。为配合条例实施,办法对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的过渡期(截至2021年10月31日),并要求最迟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交管部门为相关车辆申领临时标识。根据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